南京一、交通事故赔偿拖着不处理对谁不利?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交通事故赔偿拖着不处理对谁不利?
您的位置:首页  »  
 

一、交通事故赔偿拖着不处理对谁不利?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交通事故赔偿拖着不处理对谁不利?交通事故拖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他会帮你弄及的。2.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你要提供对方就医的证明,你给对方及交警的收据。再就是交警提供的资料。3.如果他收到传票不上法院,那是他输,你可以要求在规定时间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他的身份证号控制他的银行帐号,可以全部冻结。二、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却不配合处理怎么办(一)未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议:能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一年)及时提起民事诉讼。(二)发生人员伤亡的肇事方不愿意赔偿的,作为受害方可以如下处理:1、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2、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3、治疗结束后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的赔偿一般都会由主责任的一方来进行给予,如果都拖着不处理的话,不仅对受害方没有好处,而对于主责任的一方来说也会很不利,所以,在出了事故之后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从而尽快的解决。
  
  
  

·讨债举证注意事项
    一、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二、举证要求:
  A 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

·中国同性恋可以结婚吗?
    在中国同性恋可以结婚吗就目前而言,在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地区,其实并不允许同性之人领取结婚证。但是在我国台湾地区,由于之前已经通过了相关的条例,所以在台湾其实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同性的伴侣之间成立同性婚姻关系,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领取“结婚证”。所以,当前在中国要区分不同的地区,看同性...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职务侵占罪是指犯罪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职务侵占罪是一种经济犯罪,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该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犯罪数额来量刑。那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职务侵占...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在实际生活中,相信您都有过保险的经历。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更多的人参与了保险,由此,很多人创立了保险公司。同时,为了规范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以及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制定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下面是对这一内容的详细介绍,请继续往下阅读了解。...

·通化市机关公务员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
    通化市机关公务员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定义不同。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

·拘役怎样执行 拘役是多久
    在对拘役刑执行的过程中,除了要知道拘役是怎么执行的外,同时也要知道法律中规定的拘役的刑期是多久。虽然这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种,但也是有具体期限限制的。那到底拘役是多久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拘役怎样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对于...

·偷税罪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
    偷税罪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现在是法治社会,企业作为纳税人,应该自觉履行纳税的义务。如果企业有偷税漏税行为,数额较大的,则构成偷税罪,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会被处于罚金。那么偷税罪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法律对偷税罪是如何处罚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 一、我国对偷税罪是如...

·礼金夫妻共同财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礼金夫妻共同财产
    礼金夫妻共同财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礼金夫妻共同财产不符合法律规定,彩礼钱属于一种赠与,是男方为了结婚自愿送给女方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

·如何才能界定走私假币罪
    行为人明明知道伪造的货币是国家一再严厉禁止进出国境的,如果被海关发现,必然会予以没收。因此,走私伪造的货币的犯罪分子要达到其目的,只有采取种种不正当手段,使其所运输、携带或邮寄的伪造的货币逃避海关的检查与监督。这种行为则可能构成走私假币罪,那通常要如何才能界定走私假币罪?现在我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