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分公司注销的债权债务是否要清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分公司注销的债权债务是否要清算
您的位置:首页  »  
 

分公司注销的债权债务是否要清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分公司注销的债权债务是否要清算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二、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谓清算,就是通过一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清算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就是由清算组核实债权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这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并不冲突。如果股东履行了清算义务,那么无论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财产能够清偿其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这正是有限责任本来的结果。但由于股东未完全履行清算责任,导致原告未能申报债权和参与清算。如果该公司清算的结果还有剩余财产,则被股东分配;如果该公司资不抵债,则本应按比例受偿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分走。两种情形最终均导致原告债权的不能受偿。而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通知义务。对此应承担的责任不再是一般的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而是形成的赔偿责任。同时,新《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在进行清算时,应优先清偿自身员工的工资、社保、补助等相关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和公司内其他优先受偿的债务进行清偿。其他债权人也可以申请由公司其他不动产、汽车、证券等能够折价处理的财产进行赔偿。
  
  
  

·离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哪些情况彩礼不用返还
    在我国,婚约订立过程中给付一定数额的彩礼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不能实现缔结婚姻的目的时,双方家庭就会产生彩礼纠纷。那么此时,要是夫妻离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 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

·公司名称别人可以抢注成商标吗?
    公司名称别人可以抢注成商标吗?《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法条既涉及对除商标权之外的诸如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其他在先权利的保护问题,也涉及对在相同或类...

·单方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当协议离婚无法达成时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按照共同财产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一般包括资金,物质及抽象财产。那么,具体单方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
    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一、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1、约定变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法定变更 法律也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不必经过协商而变更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在承运人将...

·现在很休假休闲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打麻将,打麻将不分男女老
    现在很休假休闲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打麻将,打麻将不分男女老少都喜欢,打麻将可以锻炼头脑,增进感情,但是相对来说也产生了很多问题,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终日沉迷于打麻将,缺少锻炼,久而久之身体就吃不消了,老人瘫倒在麻将馆的事情屡屡发生,那么老人瘫倒在麻将桌麻友有责任吗?下面我们...

·拒执罪自诉单位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我们国家形式案件通常情况下都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公诉程序第二种是自诉程序。通常情况下,自诉程序都是法律所规定的特殊的案件,当然也包括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的一些案件,很多人想知道。拒执罪自诉单位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拒执罪自诉单位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

·委托代理合同税是否需要缴纳? 日常生活中,人们办理一些事项
    委托代理合同税是否需要缴纳? 日常生活中,人们办理一些事项的时候不能亲自处理,这时只能通过委托他人的方式完成。双方要签订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在里面写清委托事项、委托代理权限、权利及义务等。而很多合同签订后要缴纳印花税的,那么,委托代理合同税是否需要缴纳?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很多风投资本都非常喜欢进行股权投资,因为股权投资比通常的理财投资有着杠杆大、收益大、时间短的特点。所以,很多专门为了股权投资而设立相关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不同于平常一般的企业,所以工商等部门对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备案程序作出了规定。那么,股权投资企业...

·一、奶奶去世了房子财产由爷爷分配吗?
    一、奶奶去世了房子财产由爷爷分配吗? 奶奶去世了房子财产不是任由爷爷分配的,爷爷只是法定继承人之一,除非奶奶生前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处理租房纠纷的部门是哪个
    处理租房纠纷的部门是哪个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