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公示催告程序相关诈骗行为分析ʦ绰13951899110
公示催告程序相关诈骗行为分析
λãҳ  »  
 

公示催告程序相关诈骗行为分析

www.nj48.com Ͼͬʦ

    

犯罪人利用公示催告程序进行诈骗的通常手法如下:(1)犯罪人先以合法方式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建立交易关系,并以接受对方签发的汇票为支付方式,以期合法地取得汇票。通常汇票的金额较大,到期日较长,起码超过四五个月。犯罪人一般会按约履行与出票人之间的合同,以免出票人因犯罪人违约提出止付而暴露犯罪意图。(2)犯罪人取得汇票后,立刻再与其他人进行交易,并以背书转让该汇票为支付方式。犯罪人选择的交易相对人(即票据的被背书人),通常与汇票的付款银行不在一个省份,并且与出票人或付款银行没有业务联系。(3)等到交易相对人(即票据的被背书人)履行合同后,犯罪人立刻到付款地的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声称其汇票遗失、被盗或被抢,要求法院作出除权判决。由于犯罪人是票据关系的当事人,了解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并且还能够得到出票人和付款银行的证实。由于法院并不能了解其汇票已经背书转让的事实,因而必须受理其申请,予以立案。(4)法院通过公告通知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少于60日。但是,由于真正的持票人在其他省份,得知法院公告的可能性非常小,因而不能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待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法院便作出除权判决,犯罪人便持法院判决向付款银行要求付款。(5)真正的票据权利人(即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向银行请求付款时,才发现其票据被公示催告过,并且票款已经被冒领。但是,持票人如果声称自己是真正的权利人去追究银行的责任,银行是根据法院判决付款,不应承担责任;如果去找法院,法院是严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案,也不应承担责任;如果去找犯罪人,犯罪人早已逃之夭夭。



   现行公示催告程序也有两个严重的漏洞。其一,由于票据转让是单方法律行为,真正的持票人自己不主张权利,其他的票据关系人,如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并不知道票据的最终持有人是谁。作为法院,只能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持票人申报权利。但是,由于汇票到期日较长,可以长达九个月,而民诉法规定公示催告期间是从立案时起不少于60日,法院的一般做法是90日,其结果是,公示催告程序往往在汇票到期日前结束,也就是在持票人得知其汇票被公示催告时,票款已经被领走。由于犯罪人将汇票转让给外省市的被背书人,并且该人再将汇票转让给付款地的其他人的概率极小,所以在此情形下,持票人几乎没有可能通过公告知道手中的汇票正在被公示催告,往往是在请求付款时才知道汇票被公示催告。其二,在公示催告程序终结时,法院所作的除权判决,应当只是宣告票据无效,即票据权利还是那个权利,只是与原先的物质载体即被公示催告的票据本身相分离,申请人可以持法院判决行使票据权利。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33条规定:“判决生效后,公示催告申请人有权依据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这就产生三个问题:(1)由于现行公示催告的期间可能短于汇票到期日,除权判决也完全可能在汇票到期日之前生效,而根据该“意见”,申请人有权在判决生效后请求付款,实际上就是申请人可以在汇票到期日之间依判决请求付款。(2)汇票到期日的长短,是票据权利的重要内容之一。不考虑汇票的具体到期日,规定只要除权判决生效即可请求付款,实际上等于确认该判决可以变更票据权利的内容,这违背除权判决的性质。(3)在汇票到期日之间请求付款,意味着出票人蒙受了到期日与支付日之间的利息损失,而申请人得到了这一期间的利息利益。持票人即使无诈骗目的,但其丧失票据后,居然可以凭借公示催告程序谋取额外的利息上利益,显然与公示催告程序的目的不符。

   在不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两个的弥补措施,既不违反现行法的规定,又足以使犯罪人的诈骗活动不能得逞。其一,民事诉讼法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60日,但没有规定其上限。在实务中,受理公示催告申请的法院可以作如下掌握:公示催告的期间下限不少于60日,但是必须超过票据到期日之后一定期限。由于真正的票据权利人无论是否看到公告,在票据到期时总要提示付款,这样就可以发现其票据被公示催告,就可以到法院申报权利。因此时公示催告期间尚未届满,犯罪人的诈骗意图就不可能得逞。其二,即使法院在票据到期日之前作出除权判决,也必须在判决中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后,才可以持该判决请求付款。把除权判决生效日与付款请求日相区别,一来符合除权判决不变更原票据权利的性质,二来保证利害关系人能够在票据到期日之前票款尚未被领走之时申报权利,从而彻底消除犯罪人利用公示催告程序诈骗的可能。


军人结婚证丢失怎么办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

一、两人分居好久可以自动离婚?
    一、两人分居好久可以自动离婚? 我国婚姻法上还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离婚毕竟需要法定程序,须双方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

商标侵权和产品质量法规定如何维权?
    商标侵权和产品质量法规定如何维权?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二、商标侵权的四个要素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一、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是需要履行的。随附义务是法律用语,指合同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当承担的照顾义务、通知义务、协助义务等。在民法典中,以义务基础的不同,分为基本义务和随附义...

图形已经申请了版权别人还能申请商标吗
    图形已经申请了版权别人还能申请商标吗?1、图形已经申请了版权别人就不能申请商标了,如果他人以原作者享有的版权图形申请商标的,原作者有权对对方的商标申请提起异议或者申请撤销商标。2、对于商标权,著作权具有在先性。如果著作权人认为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是从其作品直接或间接而来,并未经其许...

1、治(医)疗费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

商标续展过了期限是否还能申请?
    商标续展过了期限是否还能申请?商标续展过了期限是还能申请的,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

诈骗取保候审基本就判缓刑了吗?
    诈骗取保候审基本就判缓刑了吗? 一、诈骗取保候审基本就判缓刑了吗? 1、诈骗取保候审并不是就意味判缓刑了,有可能判缓刑,可努力争取; 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

特殊工种包括哪些?
    特殊工种包括: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作业。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 11、矿山排水作业。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13...

《刑法》中非法经营罪是多少条?
    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商品,如电信业务、烟草等等,此时需要先取得一定的资质之后,才具有经营资格,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那自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我国《刑法》中也对非法经营罪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那非法经营罪是多少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