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指工作日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指工作日吗?
您的位置:首页  »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指工作日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指工作日吗?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指工作日吗?
  
  3天是指自然日历数。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天停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天不是工作日,是指按公历计算的自然日历数。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1、按照相关劳动法律规定,一般合同签署的期限、试用期的期限都是以自然天数为准的,即不论是否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只要满了自然天数,就算你到期了。
  
  2、所以,按规定的话,试用期提前3天的这个3天的意思就是一个自然天数,即若你在试用期内离职,1号提离职(当天是不算的),2-4号仍是正常上班(若是休息日正常休息),5号就可以走人了。
  
  3、但现在很多企业都不这样算,他们所算的离职日就是实际工作三天后再让你走人,所以这个就看你自己急不急了,如果急的话,可以和单位讲讲理的。讲不通就去劳动仲裁,一般仲裁都会适当倾向于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单位试用期三天并不是工作日,只要是自然天数满三天,并且符合试用条件,那么单位就可以直接录用该员工,双方就应当立即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受该合同的约束,试用期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胜任工作,所以符合试用期就应当录用。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可单独...

·合同的签订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下,运用的是非常多的。因为合同本身
    合同的签订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下,运用的是非常多的。因为合同本身就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签订合同合同的时候,在签订之前对于双方来说,对签订的内容当中具体要写什么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房屋质量保修协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关于这方面和建筑工程有关的人士可以了解一下。 ...

·河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

·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是多少?
    现实中,如果离婚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就不能再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在判决夫妻离婚的同时也会对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那通常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 1、协议处理 离婚...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2、 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

·除了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吗
    除了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吗?除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对未成年子女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需要的材料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需要的材料 (一)申请医疗纠纷调解需要什么材料 1、填写《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填写时注意: (1)患者本人未死亡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患者本人为患方当事人; (2)患者本人未死亡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监护人为患方当事人; (3)患者本人死亡的,按照相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宜昌离婚小孩抚养费多少钱?
    离婚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都非常的痛苦,如果离婚的话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费用等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离婚的话肯定是需要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宜昌离婚小孩抚养费多少钱?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宜昌离婚小孩抚养费多少钱?...

·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如何聘请律师?
    外国人在中国涉嫌刑事犯罪,与中国公民享有同样的刑事诉讼权利,但是,其在聘请律师为其辩护方面有其独特性,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依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涉嫌刑事犯罪必须聘请中国执业律师。外国律师在中国是不能以律师身份办理案件的。
其次,外国人所属国驻华领事馆的大使...

·虚假广告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虚假广告罪的定义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2、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