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走私淫秽物品罪如何量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走私淫秽物品罪如何量刑
您的位置:首页  »  
 

走私淫秽物品罪如何量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既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又危及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所以我国刑法对此予以严厉打击。那走私淫秽物品罪如何量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走私淫秽物品罪如何量刑
  
  1、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属于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较轻:
  
  (1)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至一百盘(张)的;
  
  (2)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至二百盘(张)的;
  
  (3)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至二百副(册)的;
  
  (4)走私淫秽照片、画片五百张以上至一千张的;
  
  (5)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3、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走私淫秽物品在第2条规定的最高数量五倍以上,或者虽不满最高数量五倍,但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属于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
  
  二、走私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根据刑法第152条的规定,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3、尽管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成立不要求数量限制,但如果行为人走私淫秽物品的数量微不足道,且从整个案情来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一般不宜以走私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也需要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处罚。但如果行为人确实没有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为个人使用,夹带少量淫秽物品出入境,即使其走私淫秽物品出于故意,也不构成本罪,不能按上述标准处罚。
  
  

·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工资怎么支付
    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而将其辞退,同时还必须要保障怀孕女职工相应的福利待遇。那到底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在涉及到工资支付上面,又该怎么支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

·诈骗罪判刑后用还钱吗?
    诈骗罪判刑后用还钱吗? 一、诈骗罪判刑后用还钱吗? 1、刑罚是刑事责任,还款是民事责任,只要有偿还能力当然要还。但如在判决前还,可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依据,在判决后服刑期间可能作为有悔罪表现的依据,与其他情节相结合,对是否减刑产生影响。 2、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

·如何解决公司恶意拖欠货款的问题
    如何解决公司恶意拖欠货款的问题 一、恶意拖欠货款纠纷如何处理 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 2、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的,当事人应赔偿代理律师为追讨货款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及期待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律师在当地合作代理律师事务所或追债...

·民营医院如何改制为公司流程
    民营医院如何改制为公司流程 目前,看病难基本已经成为我国公民一个普遍的认知。最主要还是因为我国人口众多,但是一些医疗资源是十分有限的。通常情况下国有医院的经营会比较好一点,民营医院在经营过程当中,其实遇到的困难还是比较多的。因此民营医院的自我改制也是迫在眉睫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怎样去法院起诉婚姻诈骗?
    怎样去法院起诉婚姻诈骗婚姻诈骗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婚姻诈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1、身份证真伪,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到公安机关查询有无此号码和人名;2、户籍真伪,记住其户籍所在地,询问当地派出所有无此人;3、结婚记录,查找一下其...

·法定解除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

·合同诈骗罪的从犯怎么认定,具体行为有哪些?
    在一般的合同诈骗罪中,主犯的认定您或许有比较清晰的了解,但是大多数合同诈骗案件都是共同犯罪。那么关于合同诈骗的从犯应该怎么认定量刑呢?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合同诈骗罪的从犯如何认定 《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轻微交通事故谅解书怎么写?
    一、轻微交通事故谅解书怎么写? 2010年12月30日,司机XX在兰海高速公路驾驶轻型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XX死亡。事后,肇事司机XX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事故发生后,XX支付了死者丧葬费用,并积极与我们家属协商赔偿事宜,达成《关于〈2010年12月30日〉交通...

·刑事立案的条件有哪些,刑事立案的材料来源
    刑事立案的条件有哪些,刑事立案的材料来源遇见犯罪行为,第一时间去报案,但是有些时候公安机关不会进行立案的,这样很多人就不清楚了,就会说公安机关不履行职责。刑事立案是有条件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刑事立案的条件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一)...

·犯罪中止特点具体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特点具体是怎样的(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