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桂林交通伤残鉴定由谁来进行承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桂林交通伤残鉴定由谁来进行承担?
您的位置:首页  »  
 

桂林交通伤残鉴定由谁来进行承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桂林交通伤残鉴定由谁来进行承担?第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是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1、《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多久?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2、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3、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4、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6、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7、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出现了伤残的情形,那么就会涉及到伤残的鉴定,而对于在鉴定之前就需要支付一笔鉴定费用,对于谁来进行支付,这就要看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一般的情况下都是谁主张鉴定谁来进行支付。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行为。
    (一)客体...

·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
    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

·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抗辩权的类型有什么
     一、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抗辩权的类型有什么 抗辩权的类型有很多,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每一种抗辩权都有他自己适用的范围以及限定条件,如果使用不当就是滥用权力应当加以限制。那么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适用范围及法定条件呢?下面小编来为大家详细...

·跟人合作做生意要写什么合同?
    与人合伙经营企业,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全体合伙人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有权依照合伙协议履行其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必须经...

·上海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上海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集团公司 1、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是指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
  &nbs...

·一、劳动合同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

·上海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只有经过注册申请的商标才会受到《商标法》的保护,此时涉及到具体的商标申请流程,那么在上海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为您整理以下内容。 一、上海商标注册流程 您都知道,商标要注册以后才会在法律上...

·协议离婚后怎样用法律争回小孩抚养权
    对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但是在离婚后,会出现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发现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故而会想拖回孩子的抚养权。此种情形,协议离婚后怎样用法律争回小孩抚养权? 一、协议离婚后怎么要回小孩的抚养权 夫妻...

·一、上海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上海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2020年工伤赔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水平以及具体的导致伤害的时间来进行误工费用的赔偿。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后期门诊、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25...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