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
您的位置:首页  »  
 

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
  
  随着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租赁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要从事汽车租赁行业必须要满足相应的经营资质。那么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有哪些呢?申请办理经营汽车租赁业应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
  
  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
  
  (一)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 5倍。
  
  (四)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法人资格。
  
  二、申请经营汽车租赁业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街道、乡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证明和企业组织章程、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资信证明等有关材料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二)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四)按批准的数量购置车辆,办理租赁汽车入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领取营业证。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相关知识,申请人只有满足了租赁条件,才有资格从事汽车租赁工作。其中涉及到申请人配备汽车车辆数以及资金多少的要求,申请人一定要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离婚辩护词范文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对待婚姻的观念也发生着改变,尤其是离婚,在离婚的时候,好聚好散是最理想的状况,但是现实常常不会如此,甚至有的夫妻因为财产或者孩子抚养权问题闹上法庭,那么,在法庭上离婚辩护词范文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 离婚辩护词内容 离婚辩护词由首部、正文...

·离婚时能否将债务分配一方?
    离婚时能否将债务分配一方?离婚时能将债务分配一方,在婚姻法的规定中,属于夫妻间共同的财产的,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对外负有债务,法院往往会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那你知道法院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吗?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请看我们下文讲解。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

·在我国企业融资行为包括哪些
    在我国企业融资行为包括哪些市场竞争白热化的阶段,各家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占有力,争取到最大的利益或者是其他原因,避免不了的需要融资。这在金融市场来说是比较常见的。但是,融资进行的时候,所面临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并且企业自身也需要做好一定的准备才行。在我国企业融资行为包括哪些?企业融资...

·殡仪馆弄丢骨灰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他人非法侵害遗骨等侵权行为而遭受精神痛苦,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可以判令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离婚案件多了,发生纠纷的现象也就多了,而且也出现各种各样的要求,如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经济损失费等等,那么,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婚姻法》并没有经济损失费的相关规定,所以,不能得到法...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书怎样写?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书怎样写?现今家庭暴力的现象很普遍,有些人因为害羞于自己没有一个好的家庭而不开口为自己维护,导致了多种多样的因为家庭暴力产生的悲剧,孩子们失去了亲人,父母们失去了孩子,家庭是充满爱和希望的地方,如今却成了杀场,虽然没有刀光剑影,但也血流成河。常见的家庭暴力行为指殴...

·如何确定知识产权纠纷管辖
    如何确定知识产权纠纷管辖知识产权具体包括商标、专利以及著作权。现实中,因为知识产权发生的纠纷不再少数,解决的方法主要是诉讼。那么您知道实践中该如何确定知识产权纠纷的管辖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当然现实中也有特殊的情况。而要是用人单位出现了非法招用童工,那此时就会依法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对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那此时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才好?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 (一)《劳动法》第十...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程序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程序有哪些 海外并购,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的欢迎,不少企业都开始尝试进行海外并购,但是在这之前,了解一定的风险和并购程序是十分必要的。那么,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程序及其法律文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中国企业海外...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