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触犯信用卡诈骗必须交罚金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触犯信用卡诈骗必须交罚金吗?
您的位置:首页  »  
 

触犯信用卡诈骗必须交罚金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国的刑罚体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在一个刑事案件中,不仅可以适用五大主刑中的一种,还可以另外适用附加刑。常见的附加刑就是罚金,法院经常在判决的时候并处罚金,以示惩戒。譬如,信用卡诈骗罪是常见的一种罪名,此类犯罪嫌疑人经常被判处罚金,那么,触犯信用卡诈骗必须交罚金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二、触犯信用卡诈骗必须交罚金吗?
  有些事由可以减免罚金,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具有上述减免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触犯信用卡诈骗罪会被判处罚金,但罚金是可以减免的,譬如被告因不可抗力无力支付罚金、生活的确困难的情况。知道了触犯信用卡诈骗必须交罚金吗这一问题之后,我们还可以详细了解信用卡诈骗罪的入罪条件,提醒自己和身边人谨慎使用信用卡。
  
  
  

·离婚协议附带孩子抚养权问题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解决任何问题不能感情用事,在法治社会中,要利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自己的问题,问题有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随之出现,依法解决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离婚问题也要走法律程序,那离婚协议附带孩子抚养权问题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如...

·夫妻财产协议离婚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财产协议离婚书包括哪些内容?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6、分割...

·公司偷税漏税股东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偷税漏税股东的责任是什么?这是公司责任。公司先对税务局承担对外责任。再根据内部管理,执行董事如果在公司运营管理上存在疏漏或失职的,可以追究董事责任。二、刑法对“偷税罪”的新表述对比新旧法律条文的修改(新旧刑法对偷税罪的规定附后),可以看出:1、摒弃了偷税概念。从通常含义上说,...

·办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就离婚程序上来看,协议离婚的程序比诉讼离婚的程序要简单的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想要离婚的夫妻首先选择协议方式来办离婚手续了。当然既然选择了协议方式办离婚,自然要先搞清楚办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

·夫妻离婚时怎么对按揭房分割
    夫妻离婚时怎么对按揭房分割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 这种情况,目前法律法规没有予以直接规定,但因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在结婚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关所有权的规定和《婚姻法》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

·专利侵权行为处理规定内容是什么?
    专利侵权行为处理规定内容是什么?专利侵权行为处理规定内容是可以通过私底下和对方协商,要求停止侵权并且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实在不行的情况之下,请人在中间进行调解,或者是直接去法院诉讼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方赔偿,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专利侵权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特征是什么?专利侵权行为的...

·试用期是劳动期间的一个特殊时期,而且在试用期办理离职手续
    试用期是劳动期间的一个特殊时期,而且在试用期办理离职手续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劳动者也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那么试用期离职手续需要几天?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试用期离职手续需要几天 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天满后自动解除劳...

·债权人会议流程怎么走?
    债权人会议流程怎么走? 债权人会议是企业破产时得以各重要流程,所有的债权人将在此次会议上拥有一定得权利,同时也肩负一定得责任,因此这个会议有固定的流程需要走。那么,债权人会议流程怎么走呢?让网站我们来告诉你答案。 一、会议的召集。 1、召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

·商标的构成是由什么组成的?
    商标的构成是由什么组成的? ?一、商标的构成 1、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 2、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商标法》的新规定。 3、作为构成商标的三维标志,又可称为立体标志,是具有长、宽、高...

·湖北大病医保新政
    为了解决人民看病难的问题,我国实行了医保政策。此政策是惠民的好政策,因此我们要多了解医保新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享受医保带来的福利。我国地大物博,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医保在各个地方的政策也各不相同。以下是湖北大病医保新政。   2017年起,湖北省城乡参保居民患大病后,再次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