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不论哪种工作都要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像法院在审理案件前要先立案并收集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债务结局要双方但是人互负债务具有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它的准备工作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一、基础资料收集
  
  1、收集土地使用权证、拆迁红线图和对应地形图(包括电子文档)及调查表格,并对被拆迁物进行分区编号。
  
  2、按制定标准表格的调查内容进行现场实勘和测量,对于双方核准确认的被拆迁物事项(包括:产权、面积、使用性质,合法性等)必须形成书面的确认书。
  
  
  3、评估单位的选择。
  
  4、拆迁数据(包括:拆迁调查数据和评估结果)采用数据 文档形式进行分类统计(包括:分区域,分用途)汇总并上报。
  
  5、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拆迁许可证、拆迁面积证明等相关拆迁前期手续等。
  
  二、计划制定安排
  
  1、根据调查结果和人员配备情况编制项目拆迁进度计划、资金需求计划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经公司审核批准后,以书面形式报施工方、财务等相关方。
  
  2、按照拆迁对象分类(有产权住户、单位产权)分别制定补偿合同,并按公司合同评审程序确认。
  
  3、必须审核施工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措施和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领导审核批准。
  
  三、现场实施
  
  1、拆迁施工单位的选择。
  
  2、现场移交前必须对拆迁范围内的管线(电、水、通讯等)和市政设计(路灯、变压箱、树木等)进行调查,并以书面形式将调查结果告知施工方,强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现场移交采用规定格式填写,与施工方现场核实后,双方签字认可,资料存档。
  
  3、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现场地下隐蔽物的拆除处理,临时水电项目等相关手续办理。
  
  4、对现场拆迁施工过程实施现场管理参照《现场工程师管理办法》执行;所有沟通采用书面函的形式。
  
  四、拆迁调查
  
  拆迁单位工作人员(甲方也可前期自行调查)入户调查,应当出示区县建委(房管局)签发的房屋拆迁入户调查通知书及拆迁上岗证书。入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拆迁人的房屋权属和使用状况(集体房屋的宅基地审批表的面积及实际盖房面积的差额面积是多少,差额面积如何安置补偿)、户籍和家庭人口结构情况、拆迁范围外另有住房情况、耕地情况、了解家庭收入及生活水平情况等,同时注意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意向,并对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方案等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各拆迁项目应制作详细的拆迁入户调查情况登记表。
  
  五、拆迁工作检查要点
  
  1、对拆迁实施过程每周对照拆迁计划进行检查(资金、进度、重大变化),每月填写规定检查情况报表,分析原因,并提出纠偏方案,报领导审核批准后,告知相关方并予以实施落实。
  
  2、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通过我们的介绍,对于“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这个问题你是否已经明白了呢?在政府需要相关部门执行拆迁工作时要严格要求政府出具的政策执行,要分配符合拆迁工作的公司企业进行工作。对于所要拆迁的地方了解清楚,做到实地考察。

·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是否要赔偿
    企业招聘员工后,为了使员工快速进入工作岗位,经常会对员工进行培训,有的甚至是专项培训。培训员工对企业来说有着长远利益,但也意味着人力、财力等方面的消耗。如果培训员工后,员工要解除合同,往往会引发培训费用纠纷。那么此时,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是否要赔偿单位?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盐城小孩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在孩子未成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父母都需照料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如果家庭破裂,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成为了离婚时的关键,即使离婚后双方仍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及医疗等费用,那么盐城小孩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

·虽然现在年轻人买房是主流,但也出现了小孩子买房的情况,不过多
    虽然现在年轻人买房是主流,但也出现了小孩子买房的情况,不过多半都是由小孩的父母出资进行购买的,但房子实际却登记在小孩子的名下。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小孩子可以买房子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您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一、小孩子可以买房子吗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中...

·福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福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

·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是什么?
    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是什么? 一、定义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实际上,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基于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和制度功能,各国破产法均规...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相关规定 多个债务人的还债部分应当按照各自借债的份额进行分摊,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人有多个的时候是否是分别索取债务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

·胎儿亲子鉴定怎么做?
     现代社会科技医疗水平日趋发达,当遇到无法理清父母子女关系,或者需要作为证据或者司法确认血缘关系时,可以借助亲子鉴定来确定相互关系。那么什么是亲子鉴定?胎儿亲子鉴定怎么做?做胎儿亲子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缓刑吗?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缓刑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缓刑吗? 交通肇事逃逸是不可以判缓刑的,判缓刑的条件也只限于很少例如逃逸后主动自首或者在得到事故死亡家属的谅解可以轻判但是不可以缓刑。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

·工伤处理流程包含什么?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认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

·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什么?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可以进行贷款,但是必须要有一定的记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