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的规定
  目标公司名下的债权债务仍由目标公司承担,除非老股东承诺共同与目标公司承担目标公司名下债权债务。因此,新股东如在股权转让前未对目标公司债权债务作尽职调查及了解,新股东经营公司,将承担债权债务。
   股权转让的规定
  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
  (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
  (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值得指出的是,在实践当中,转受双方有时会在转让协议中注明,由转让人负责在股权转让生效前收回股权转让基准日前到期的公司债权。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个条款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即保证债权人能有效地收回自己的债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虽然公司资产并没有发生变化,法人实体亦未变更,但是股权的转让很可能使得公司的内部结构发生重大改变,这一改变甚至有可能是实质性的。按照前文阐述的原因,出于对债权人远期利益的保护,债权人应当有权知晓其债务人的这一实质性变更。
  在股份转让中,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填写相关的协议,并提前约定债权债务,股份转让涉及专业知识多,且涉及到很大的利益关系,应提前进行相关方面的法律咨询,以确保自己的利益。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所以您最好是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的
    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的在我国的,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征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这样的概念,这些补偿和补助费便是为了安抚征地被拆迁的人们所设置的一些赔偿了。但是,由于我国土地也是可以进行流转的,在这个过程中会发生一些权利的变动。那么,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的呢...

·抢注商标算不算侵权
    要分情况,如果是恶意抢注,那么就存在一定的侵权行为,如果是正常抢注,就不算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

·遗产公证费用和资料分别是什么
    父母总是想要为儿女及后代积攒些财富,但是当留下的遗产较多而且继承人并非唯一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争遗产的纠纷,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行遗产公证,那么遗产公证费用如何呢,又该准备哪些资料?请跟我们来了解下。 一、遗产公证费用标准 (一)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

·商品房被查封后该怎么办
    商品房被查封后该怎么办因为一些原因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房产被查封,甚至还有可能出现刚刚购买的商品房,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此时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而导致被查封的情况。那实践中,作为购房者应该怎么防范自己购买的商品房被查封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在下文中解答疑惑。 一、如何防范商品房被查封...

·新婚姻法离婚对女人财产的分配是怎样的?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对于财产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那么,新婚姻法离婚对女人财产的分配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新婚姻法离婚对女人财产的分配是怎...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劳动是人们寻找生存的手段之一,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大,劳动合同中的争议也就越来越多,但是一般的劳动人民对于法律知识是欠缺的。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解说一下劳动合同中对方提出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怎么办。 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 1、有仲裁协议,一方提起...

·贩毒能判缓刑吗?涉嫌贩毒会如何判刑
    贩毒可以说在中国是一种很严重的行为,毕竟《刑法》中对贩卖毒品罪的量刑中最高的为死刑,也就是说我国将贩毒罪规定为了重罪。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就认为构成贩毒罪是不能判缓刑的,那到底贩毒能判缓刑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贩毒能判缓刑吗 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

·侵占罪的辩护词
    一、侵占罪辩护应当从下列几方面考虑: 1.对自诉人林某的诉请进行处理。本案二审法院发回的理由为被害人没有查清,并没有对自诉人的诉请进行处理。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确定被害人,如果林某确实没有因犯罪遭受损...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住院病历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住院病历的内容有哪些在现实中,若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此时一般需要医院一方实际提供患者的住院病历,因为病历通常都是保管在医疗机构的,此时适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那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住院病历的内容有哪些?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

·什么是物权的简易交付?
    什么是物权的简易交付?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是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和转让其动产物权,无需再为现实交付,让与合同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的交付方式,并没有破坏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而是在特殊情形下的一种灵活变通。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