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如何快速有效的解决交通事故,成为很多车主关心的问题。因为这不仅可以节约当事人的精力、财力,也不妨碍交通堵塞。接下来,我们就跟您一起了解一下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处理流程的事宜。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该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那无论是你的责任还是对方责任,我国现行法律优先保护非机动车。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小事故处理流程
  1、第一时间打开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
  2、初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
  3、拍照取证,然后把车挪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并继续打开双闪、设置安全警告标识。
  4、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
  5、双方就可以各自给投保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
  6、事故双方就可以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定损,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
   (二)大事故处理流程
  1.如果发生了比较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必须冷静快速地报警、拨打120,将损失降低到最低。千万不要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逃逸,否则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
  2.如果是发生事故之后对方逃逸,那一定要记下对方的车牌号,报警的同时积极寻求现场人员和周围目击者的帮助,拍下事故现场。
   (三)其他情形的处理流程
  如果是撞上了建筑物、公共设施和其他设施的,需及时报警,并标划车辆轮胎位置,对事故现场拍照,等待交警前来处理。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相信您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处理流程应该有了一定了解。其实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我们只需要保持冷静,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就私下解决,协商不成的事故应及时报警,并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利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洛阳律师。
  
  
  

·子女抚养费一月多少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在夫妻离婚之后也是不能免除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而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孩子抚养权的,则需要实际照顾子女的生活起居,而另一方因为没获得抚养权,则就需要支付抚养费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此时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一月多少钱?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子女抚养费一月多少 在离婚案件...

·同案犯拒不认罪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现在社会犯罪事件时有发生,有的人是伙同别人一起犯案,同伙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同案犯,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主犯认罪,但是同案犯拒不认罪的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那些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我们证据确凿,能够证实犯罪人确实违法犯罪,其就要接受刑事处罚。 【1...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1、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伤害之...

·一、二手房买卖中一方延迟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二手房买卖中一方延迟履行合同怎么办?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依据法律规定,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承揽合同工作成果风险的承担
    承揽合同工作成果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的承担,应区别情况,有以下三种承担情况:

    一、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在没有交付给定作人之前毁损、灭失的,灭失、毁损的风险应由承揽人承担。《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

·我的案子可以做“专家论证”吗?
     一般来讲,案件情况复杂,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争议或案件有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涉及到人的生命能否留存的问题的,可以选择做“专家论证”。

    因为做“专家论证”花费较大,普通刑事案件要慎重选择,当然如果您认为案件的...

·刑事辩护过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辩护过程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需要遵守委托辩护律师→律师了解案情→书写辩护词→提交辩护状→当庭辩护的流程,律师应当掌握的信息: 1.委托人所描述的事实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2.来访者的身份及其案件当事人的关系 3.案件发生的背景 4.案件基本事实 5.案...

·遗忘物品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都提倡拾金不昧这种优秀的品格,也就是说,捡到他人的遗失物的时候,应当及时的办法,但是却是现实中存在着遗忘物品拒不归还,很多人想了解遗忘物品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实际上我们国家不存在着遗忘物品罪,但是如果遗忘物品将其占有的话,那么可能构成侵占罪。 一、遗忘物品...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

·年终奖迟发合法吗 迟发工资是否合法
    很多单位对给员工发放年终奖,但有不少单位发放年终奖的时间不是年终,甚至可能拖到来年的六月左右。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年终奖迟发合法吗?如果单位迟发年终奖的行为是合法的,那么单位迟发工资是否合法呢?请跟随小标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年终奖迟发合法吗 对于年终奖的发放时间问题,...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