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做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是多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做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是多少
您的位置:首页  »  
 

做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是多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做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是多少? 一、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
  房屋抵押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有房屋抵押或着是按揭房产抵押,而这两种的贷款利率也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有房产抵押的利率会要比按揭房产抵押的利率要低,而且各地和各个银行之间的利率也会有所差距,但是这个差距是以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调整的,上浮的比数一般都是在10%-50%之间,不会有高于50%,自2014年11月央行降息后,目前银行执行的基准利率为:贷款一年以下(含一年)利率为5.6%;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利率为6.0%;五年以上为6.15%。在2015年,银行也会按照此基准利率执行。至于个人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的实际利率,银行一般会根据借款人的综合资质、住房综合状况等来确定。
  房屋抵押贷款的利率也会考虑你个人的信用资质,如果你的资质比较好的话,贷款的利率不会在基准利率上有太大的上浮的,2015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利率多少,具体要根据你的个人资质,然后银行根据你的个人资质按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浮比例。
   二、房屋抵押贷款条件
  1、借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60周岁,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银行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不接受未成年人所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2、抵押房产建筑面积最低不得小于30平方米;抵押房产的建筑年限在20年以内。
  3、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同时会根据房屋的性质和抵押率不同给予一定比例的上浮;
  4、抵押贷款年限为1-10年,最低单笔贷款金额为5万元。
  5、抵押房产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写字楼、街面商业用房、别墅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
  6、签署借款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必须借款人和产权人到场。
  7、取款时,借款人可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取款或到代办公司办理取卡手续。
  温馨提示:我们在做房产抵押贷款的时候,我们的房产市场值一定是高于贷款的额度的,如果有高出很多,我们还可以做做二次抵押贷款,但是二次贷款的数额不得超过房产第一次贷款的余额部分,否则则会贷款不成功!
  综合上文所述,我们了解到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不是一成不变的,做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一般是上下浮比数在10%-50%之间,并且不同的年限之间的利息也是不同的。担保贷款虽然在生活中很常见,但是由于担保责任是很复杂的,所以在贷款时一定要谨慎。

·累犯制度设立的现实基础
    中国累犯制度的最早渊源,是虞舜中期后《尚书•舜典》中记载的“怙终贼刑”。虞舜中期前,由于当时的刑罚体系以死刑和剜目、截足为中心,犯罪者多被判死刑或剜目、截足,被判死刑者当然不可能重新犯罪,处剜目、截足者由于生理的限制基本上也丧失了重新犯罪能力,重复犯罪现象基本没有或甚...

·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对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在实施犯罪之前往往会先做好准备工作,例如准备好工具、探好路线等等,这些一般都是认为是犯罪预备行为的,此时不能成立犯罪既遂,而在犯罪着手之后才会成立既遂。那实践中该如何对犯罪预备行为进行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 即有为了...

·事实认定错误刑事抗诉书什么时候产生
    一、事实认定错误刑事抗诉书什么时候产生刑事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

·劳动局可以劳动仲裁吗?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负责,劳动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所以劳动...

·公司法人代表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代表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内容主要是什么?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内容主要是什么 建筑工程修建完成以后,也是有质量保修期的。所以说建筑方和发包方通常会针对质量保修的相关规定签订的合同,如果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是会影响到质保金的发放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对于从事建筑工作的人来说,对这方面的知识还是应该有所了解的。下面...

·检察院批捕后退回公安继续侦查是什么情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是这样规定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 第二百七十条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的要求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

·检察院出庭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指令再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人民检察院接到人民法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通知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指令后,应...

·夫妻离婚房子有过户费怎么算?
    可能没有办理过房产过户的公民不太了解,当地的房管局针对房产过户的时候,实际上是有过户费的,也就是说房产过户不是免费的。虽然每一套房子在过户的时候,具体要交纳的过户费用可能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过户费的计算方式都是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是,夫妻离婚房子有过户费怎么算? ...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2023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从鉴定机构的经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