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 一、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意思?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因而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1、违约责任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违约当事人因其违反合同义务应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不对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由债务人而非第三人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另外,《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当事人不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因违约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应当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如建筑工程施工人交付的工程不符合质量约定,对发包人以外的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施工人对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另外,《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强制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2、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综上所述,合同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特征,就是说违约责任是针对合同双方来说的,一方违约就要承担对守约方的赔偿责任。合同违约的承担方式有很多种,包括强制履行、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讲到这里,我们也就清楚了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的有关话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中,取消了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污染环境罪。那么,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

·企业改制后工伤责任的主体如何认定?
    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改制,有些企...

·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对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足以对案件作出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结论,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侦查终结是侦查阶段的最后一道程序,是侦查任...

·在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写?
    劳动关系是一种在生活中十分常见的社会关系,它是雇佣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有的人为了自己能有更好的发展,有着更高的追求,就和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而解除劳动关系脱离原公司需要签署证明,那么,在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劳动关系 1、定义...

·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
    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为了减少意外发生对自身带来的经济冲击,现在购买人身保险的人越来越多,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就更需要了解人身保险的相关法律知识。接下来,我们会就“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这个方面,来为您做一个相关知识的普及。一、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1、主体必须合格。保险人必...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的优惠政策
    

·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意思? 我国是一个基建大国,所以说,工程建设在我国经济是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工程建设有效推动了我国就业和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而进行工程施工的时候,最重要的是确保工程的质量,那么,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意思?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

·构成故意伤害罪最多判几年
    生活中,行为人因为参与打架斗殴等行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程度伤害,最后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情形非常多。但是不管行为人是因为什么构成犯罪,都必须要接受刑事处罚。但现在在我国,触犯故意伤害罪最多判几年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故意伤害罪最多判几年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坐飞机吗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坐飞机吗 取保候审和逮捕都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逮捕是完全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取保候审是相对限制人身自由,有人问过我们,犯罪分子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需要出行,是否可以做飞机了?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坐飞机吗 依据《刑事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