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具体怎么计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具体怎么计算
您的位置:首页  »  
 

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具体怎么计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具体怎么计算一、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具体怎么计算?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简称105号令)将从2009-4-1开始正式实施。备受关注的天价滞纳金问题也有了最新进展。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对公安部的新规定进行了解读,其中4月1日前产生的滞纳金也将不能超过罚款数额。
  1、滞纳金不能超罚款
  105号令增加了对加处罚款总额上限的规定,解决高额“滞纳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
  105号令借鉴了《行政强制法(草案)》的立法精神,第46条规定:“按日加处罚款的比例不得高于百分之三。按日加处滞纳金的比例不得高于千分之二。”。即从4月1日开始产生的滞纳金,将按照该规定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罚款的本金数;4月1日之前产生的滞纳金,也将按照新规定计算执行。
  2、异地违章信息将转入本地
  近年来,许多车主在异地违章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并未将违章信息转至车辆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公安部105号令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新规定。此次修 改,在违法信息的审核、录入、消除、转递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在违法处理中的作用,解决因转递不及时影响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办理车管业务的问题。如: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机动车登记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105号令增加了实施教育的操作性规定,解决执法中重处罚轻教育的问题。同时,105号令也将对一些恶意的、严重的“累犯”进行加大力度的处罚,具体的处罚措施正在研究制定当中。
  105号令还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进行了规定,解决监控设备使用中存在的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
  根据105号令规定,要求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的要求、地点等进行公布。目前,深圳市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经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接下来,交警局将考虑进一步规范民警在路面采取的移动式电子监控设备的执法,确保执法的公开、透明。
  二、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是多少?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一些当事人因特殊原因而延迟缴纳罚款,造成加处的罚款数额远大于原处罚款数额。
  为解决这一问题,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参照有关法律规定,增加了一条规定,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此前,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公安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群众对此进行了热烈讨论,82%的意见赞成这样规定。
  深圳交通罚款滞纳金是在交通罚款没有按时缴纳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笔滞纳金,在现实生活中,不少朋友因为时间的关系耽误了罚款的缴纳,都需要支付这笔滞纳金,不过滞纳金也是有上限的,并非是无限制的一直上升,咱们上述也就具体的上限规定做了明确的介绍。

·一、合法婚姻关系重婚罪还有效吗?
    一、合法婚姻关系重婚罪还有效吗当然有效,因为正是有合法婚姻有效,重婚关系无效。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我国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和1994年2月1号之前未领取结婚证,邻里承认的事实婚姻。对此,目前还存在分歧,各地的处理方式也有不...

·贷款不对哪些人发放
    贷款不对哪些人发放 一、贷款不对哪些人发放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1、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2、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3、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4、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专利权的放弃后果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放弃后果是怎样的?专利权的放弃后果是丧失专利权带来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对于其他人员来说的话,不受到专利权方面的限制,可以无限制的无偿的使用专利。专利维持是指在专利法定保护期内,专利权人依法向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规定数量维持费使得专利继续有效的过程。专利维持时间是指专利从申请日或...

·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等多种强制手段。在具体执行方面,公安机关负责,受到保证人提交的保证金后,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对其做出要求。当然,取保候审是有一定适用条件的。那么,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

·无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协议怎么写?
    无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协议怎么写? 一、无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协议怎么写? 无婚姻登记起诉实际上是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的,毕竟双方当事人没有经过公证机关争取结婚,那么就不去修婚姻登记的合法程序手段。双方事实上不需要关于所拥有的财产作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离婚协议的范本是什么? ...

·领导组织传销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领导组织传销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有哪些(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

·一、夫妻财产父母继承权是怎么认定的?
    一、夫妻财产父母继承权是怎么认定的? 父母有继承权,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

·工程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工程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双方签署工程合同后,如果一方没有按照约定执行合同造成违约,是要支付违约金的。 关于违约金具体金额,双方一般会在工程合同中注明,那么工程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有没有相关规定? 一、工程合同违约金不得超过多少?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8...

·土地使用权归开发商还是属于业主
    土地使用权归开发商还是属于业主房屋所有权为开发商原始取得,业主为继受取得。在业主取得产权之前,该房屋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依据我国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需要登记的,在登记后生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零九...

·承包与劳动关系的区分在哪里?
    经济的发展,使得企业内部出现越来越多的劳务关系。除了我们平时所知的劳动关系之外,双方还可以建立承包关系。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是不同的两种劳务方式。许多人并不了解承包与劳动关系的区分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承包与劳动关系的区分在哪里? 1、...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