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聘用员工时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企业聘用员工时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聘用员工时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企业聘用员工时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是以后相产生纠纷,劳动合同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但是有的公司为了不缴纳社会保险等原因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给一定的赔偿。那么,若是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依照什么标准进行呢呢?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承担的赔偿与风险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定形式在法定时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仅不会规避法律的规定,而且还会产生赔偿。
  
  1、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4、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
  
  5、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竟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其实企业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得不偿失的,这种行为不止违反法律,而且给公司造成的风险损失更大。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直接向仲裁部门或者人们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

·一、离婚后能否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一、离婚后能否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可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离婚后可以起诉重新分割财产:协议离婚后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如下:1、在协商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在离婚协议中有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2、在协商登记离婚后,夫妻的一方不履行协商离婚时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

·证明家庭暴力证据有哪些
    证明家庭暴力证据有哪些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从自己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大家参考:第一、证人...

·哪些离婚证据法院要采纳
    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会提交很多证据,但不是所有证据都会被法院采纳,离婚诉讼也是如此,那哪些离婚证据法院要采纳?也就是说法院会采纳哪些离婚证据?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离婚证据法院要采纳 (一)“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

·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
    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话,是要受到处罚的。在我国一般处罚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行政处罚,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 三者的处罚强度和处罚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刑事处罚是最为严重的,通常是以判处刑罚,并且进行财产的没收以及罚金等等的方式来执行。民事处罚的处罚比较轻,通常是...

·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保护对象、保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可申请保护令的情形: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公章在公司法人不知情时被使用法人代表要承担责任吗
    公章在公司法人不知情时被使用法人代表要承担责任吗?公司选择法人代表是一件很严谨的事情,法人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在当法人期间,法人需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公司运营和发展良好,对外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生活中一些人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盗用法人公章的情况,那么公章在公司法人不知情时...

·机动车之间的车祸责任一半别的费用怎么划分
    机动车之间的车祸责任一半别的费用怎么划分?车祸责任一半别的费用也是各自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

·一、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关系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关系是什么 工伤认定以后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的赔偿,伤残补助金可以根据等级来赔偿。 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

·2018眼工伤鉴定级别多少级劝退?
    2018眼工伤鉴定级别多少级劝退?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

·我国商标被海外抢注怎么办
    我国商标被海外抢注怎么办我国商标在境外被抢注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无效请求。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理由,利害关系人可向日本特许厅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基于不正当竞争目的、针对驰名商标的恶意抢注为理由提出的,可以随时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二、如何防范我国商标被国外抢注商标注册有一个时效性问题。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