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很多想要买房的人对买房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小编要提醒大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很多想要买房的人对买房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小编要提醒大家
您的位置:首页  »  
 

很多想要买房的人对买房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小编要提醒大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很多想要买房的人对买房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我们要提醒您一下,买房需要小心谨慎把手续办好,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买房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新手购房须知,来帮助您了解一下。
   一、新手购房须知
  1、要确定买房目标
  买房前应该有一个整体的规划,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经济情况开确定,并选择适合楼盘。
  2、积累买房首付款
  购买房子的关键是要积累首付,初定一个目标之后,就要学会合理分配个人收入,一边做好储蓄,为买房付首付做好准备。
   二、筛选买房范围
  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楼,该买面积多大的,交通如何等这些都需要先做好考虑。一般来说,二手小房子的优势是交通便利、配套方面成熟、价格相对优惠。而新开盘的小户型的优势是户型更合理、居住舒适性较高、未来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
   三、考虑出行时间成本
  由于穿越城市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正变得越来越昂贵,购房前还应考虑出行的时间成本。如果每天花费2小时在交通上,那么1月=60小时=2.5天,1年=730小时=30天。开车或乘公交车的上班族,若平均一天有两个小时花在交通上,一年就有约一个月的时间待在车里。如果把这每天花掉的两个小时集中起来,连续不断地坐一个月车,或不眠不休地开一个月车,就能体会其时间数量的可观了。反之,如果把这些时间花在工作上或其他方面,则能创造更多的效益。如果再将时限放大到50年,时间成本的价值就显得惊人了。
   四、要学习买房常识
  学习必要的房地产基础知识,这是购房的必需。房屋因为涉及金额巨大,购房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目前国内的房地产市场还不是特别的完善。因此,买房前学习一些房地产基础知识是必需的。
   五、按揭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因为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将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这样的话,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就为零,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了,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要注意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因为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4、如果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比如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以上就是有关新手购房须知的总结以及一些相关的注意事项,因为现在的房地产相关规定还不是太完善,对于想要购房的新手来说,了解购房须知非常地重要,如果想要贷款买房,你就需要将房地产权抵押给银行,由开发商来作为这个担保,来确保你的权益,

·买商品房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已使用八年怎么办?
    买商品房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已使用八年怎么办?通常,在选购商品房时,房屋的价格、地理位置、户型等是消费者首要关注的焦点。然而对于房屋的使用年限,消费者大多不做关注,导致诸多问题出现,例如“购买商品房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已使用八年怎么办”、“商品房年限仅剩3年”等等。下面就相关知识一起学习...

·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一、为什么要进行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 ? 从大集体成立的那天起,大集体职工与正式工之间就没有真正的平等过。目前,大集体企业存在很多困难。 大集体职工生活困难。很多职工生活难以为继,因为没钱治病,很多职工小病拖成大病,因病致贫现象愈来...

·公司业务员挪用公款该怎么处罚
    对于公司业务员来讲,可能会有利用自己职权来挪用公司财产归个人使用的情况,这点与挪用公款犯罪很类似,因此也有的人就直接当做了公司业务员挪用公款。但其实此时构成的应该是挪用资金罪,因此被认定构成犯罪之后,自然也是要按照挪用资金罪的量刑作出处罚。那究竟要怎么处罚这样的行为,下面就让我们...

·要式合同的要式的形式是什么?有哪些类别?
    要式合同的要式的形式是什么?有哪些类别?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

·喝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算酒驾吗
    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怎样约定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怎样约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

·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什么罪名
    现实生活中,国家有很多特别好的惠民政策,就是在下面的这些单位实施的过程当中被逐步弱化掉真正给予农户的切身利益的,村干部可能也是认为现在的村民们的法律意识也不会高到哪里去,所以才会发生这种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如果确认是挪用那可能是挪用公款罪,拒不归还的话就构成了职...

·离婚抚养权财产应缴纳多少
    离婚抚养权财产应缴纳多少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

·打医疗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打医疗官司需要什么证据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

·虐待罪的量刑标准
    1、虐待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