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房对于普通老百姓可以说是一件大事,毕竟现在一套房子动不动就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买房对于普通老百姓可以说是一件大事,毕竟现在一套房子动不动就
您的位置:首页  »  
 

买房对于普通老百姓可以说是一件大事,毕竟现在一套房子动不动就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买房对于普通老百姓可以说是一件大事,毕竟现在一套房子动不动就上百万。老百姓在购房过程中会办理各种手续,和开发商、银行、中介等打交道,对于新手来说可以说是一头雾水。那么新手购房须知有哪些?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这些常识性知识。
   一、新手初次买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违约赔偿责任)
   二、按揭买房的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因为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将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这样的话,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就为零,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了,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要注意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因为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4、如果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比如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我们大体对新手购房须知有哪些有了一定的了解。根据购买的房屋性质不同,注意事项也有所区别。总体来说,购买二手房需要掌握的知识要多些,因为二手房涉及到过户等问题。关于购房的知识还有很多,您针对一些法律概念,可以向专业律师机构咨询。
  
  
  

·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在我国,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那么此时双方就产生的劳动关系了。劳动关系是双方发生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不能轻易解除的,双发都不可以,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反劳动者也是一样,除非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那么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

·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有哪三方面?
    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有哪三方面? 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人来说,每天都有可能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故而也每天都有工作在进行工程施工作业,在工程完工之后,都是需要进行验收之后才能投入市场使用的。不同的工程的检验方式是不一样的,检验的方式大致有三种,具体来说,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有哪三方面? ...

·劳动仲裁可参照《民事诉讼法》裁决吗?
    劳动仲裁可参照民事诉讼法裁决吗?首先劳动仲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该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参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涉及仲裁涉及到的内容有:1、关于仲裁前证据保全。新《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发生了工伤之后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发生了工伤之后,肯定是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多的获取到赔偿金,太和县发生工伤鉴定为十级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一次性的领取伤残补助金,一般是为本人7个月的工资,这7个月的工资是按照平均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

·强奸罪是不是不会公开开庭?
    强奸罪是不是不会公开开庭? 强奸罪是不是不会公开开庭? 按照法律规定,强奸罪涉及个人隐私,不应公开审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到底是什么?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国有一些股民,对于上市公司的融资融券还是有一个大概了解的。股民在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时候,如果股票的整体情形是比较好的,就可以进行融资融券的操作,实现股票投资过程当中的利益最大化。但实际上有一些人员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上市公司融资融券到底是什么意思?...

·年全国医患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全国医患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

·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三类,其中一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民法典》相关知识,给您详细讲解下。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民法典》(2021.1.1生效)...

·泰安哪个市征地补偿是多少?
    泰安哪个市征地补偿是多少?自古以来中国农村的传统生活方式就是农民在土地上耕作获取农作物,或自己当做食物,或出售赚取收入或交换其他生活物资,可以说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当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后,就失去了食物和收入来源,因此,征收方必须给农民相应的补偿,那么,泰安哪个市征地补偿是多少呢?...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