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五险一金除了公司跟个人交剩下比例由谁交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五险一金除了公司跟个人交剩下比例由谁交
您的位置:首页  »  
 

五险一金除了公司跟个人交剩下比例由谁交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五险一金除了公司跟个人交剩下比例由谁交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各地缴纳比例不一样。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3元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10年下半年起,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剩下部分由政府补贴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但该类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让谁来填,此前一直是社会争论的焦点。而社保法首次明确,这应由政府承担,全国有3000多万国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还有1000多万退休职工,改革养老制度后,他们要直接领取养老金,那视同缴费年限内的保费谁来缴?这不是一个小数字。《社保法》加大了政府责任,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这部分保费由政府来出,减轻了企业和个人负担。《社保法》还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在社保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兜底补贴。以前基金出现危机,政府首先想到的是提高缴费率,再向用人单位要点钱,但现在不行,法律已经明确,基金出现不足由政府买单。
  
  以上是关于五险一金除了公司跟个人交剩下比例由谁交呢问题是解答,从上述分析可以得知,这部分由政府承担,以社会捐助或者政府补贴的形式,补足社保基金支付的不足部分,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政府同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提供资助。
  
  
  
  
  

·门面合同违约金没写怎么办
    门面合同违约金没写怎么办 一、门面合同违约金没写怎么办? 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地、履行地或者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所在地进行诉讼,也可以约定指定一家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没有约定,则只能在合同的履行地或者被告的所在地进行诉讼。 另外要提示的,如果约定仲裁,则应当约定...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的构成要件
    如果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可能是意外事故,也可能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如轻微刮蹭、致人轻伤等,但是有一种情况很值得思考: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就是刑法上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那么具体来说哪些交通...

·污染环境罪从犯能判缓刑吗 一、污染环境罪从犯能判缓刑吗?
    污染环境罪从犯能判缓刑吗 一、污染环境罪从犯能判缓刑吗? 污染环境罪从犯是有可能判缓刑的,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结婚后会将户口迁移至一处,意味着组成一个家庭。而当双方关系破裂时,一方就会将户口迁出,而孩子会跟随抚养权一方生活,那么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如何迁移呢?到这这个疑问,我们我们整理了以下法律知识。 一、离婚后孩子户口问题 答案是如果孩子已经...

·一、继承法规定田地是否是遗嘱一部分?
    一、继承法规定田地是否是遗嘱一部分? 1、田地不能写在遗嘱里,依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3、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申请国家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国家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产品在申请专利之后,可以获得来自法律方面的保护。而实践中,并不是提请专利申请,就一定能成功,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同时申请专利也有一定的程序。那么申请国家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申请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

·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现在的公司一般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是一年一签或者三年一签的,当然具体的期限这个双方可以协商。但是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的续期问题,这个是需要员工高度注意的,一般正常情况下,公司肯定还是要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不续签的话,员工在这里要了解...

·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还适用吗?
    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还适用吗? 一、救济性权利义务不因合同解除而解除 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合同解除的标的就是合同本身,有效的合同一经解除,整个合同下的一切权利义务都将不复存在。 这种理解有失偏颇,如果合同解除的标的就是合同本身,那么在合同生效至合同解除这段时间的权利义务的履行都将...

·铁路运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铁路运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铁路运输在货物运输的过程当中是非常普遍的运输方法,铁路运输的载货量大,覆盖范围非常广泛。为了规范铁路运输的相关事宜,我国针对铁路运输也制定得有详细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商家和铁路运输的相关部门也要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铁路运输合同模...

·家庭财产分割继承诉讼代理词由几部分组成?
    家庭财产分割继承诉讼代理词由几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