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与汽车有关的保险概念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与汽车有关的保险概念
您的位置:首页  »  
 

与汽车有关的保险概念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汽车保险 ,即机动车辆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性险种。

     第三者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第三者责任险为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

     车辆损失险 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的损失。 这是车辆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不保,车辆碰撞后的修理费用得全部由自已承担。

     全车盗抢险 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车辆的全部损失,以及其间由于车辆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所造成的损失。车辆丢失后可从保险公司得到车辆实际价值的 80%的赔偿。若被保险人缺少车钥匙,则只能得到75%的赔偿。

      车上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其中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就是过去的司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无过失责任险 投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毁,保险车辆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均实行 20%的绝对免赔率。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承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来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每次赔偿均实行 20%的绝对免赔率。

      玻璃单独破碎险 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分没有损坏,仅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风挡玻璃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

      车辆停驶损失险 保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而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以下赔偿:

      (1)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2)全车损毁的,按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计算赔偿;

      (3)在保险期限内,上述赔款累计计算,最高以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为限。 本保险的最高约定赔偿天数为90天,且车辆停驶损失险最大的特点是费率很高,达10%。

      

      自燃损失险 对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给车辆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由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未投保本险种,新增加的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不计免赔特约险 只有在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保险。办理了本项特约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基本险条款规定计算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也就是说,办了本保险后,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方面的损失,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   

    

·工伤伤残等级证书怎样才可以取得
    劳动者在针对工伤事情进行维权的时候,如果要通过法院的途径来进行解决的话,那么可能大多数劳动者都会发现,在打官司的过程当中,我国法院会要求劳动者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等,这其中就包括劳动者工伤伤残等级证书。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伤残等级证书怎样才可以取得 一、工伤伤残等级证书...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情况?
    合同效力待定其实也就是不确定的中间合同,因其存在影响合同有效的矛盾,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效力,在一个月的有效期内如果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了补正和追认,才能生效产生。待定合同可以让当事人有时间补正修改不合理的地方,让合同更快产生法律效力。待定的合同存在的时间也不是很长,而且也不是最后的...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吗 是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

·交通事故拖车费谁出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要及时对伤者进行救治,抢救财产外,还要及时的将事故车辆拖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进而引发其他的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拖车费谁出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简要介绍一下。一、交通事故拖车费谁出如果是因为车辆受损无法自行行驶移动,需要拖车进行移动运输的话,此部分费用应...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拥有的公司股权的分割方法
    

夫妻结婚后,夫妻一方作为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离婚时拥有的该公司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股权分割有以下三种办法: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转让公司股权。
在夫妻一方是公司股东的情况下,如果不持股的一方希望受让股权,而持股方同意,则这种股权转让方法和向任意第三...

·法院对强奸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强奸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法院对强奸罪既遂的判刑,要具体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而定。法定量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

·青苗补偿费赔偿如何计算?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现在有一些小公司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会采用垫资虚假出资的非法形式制造公司注册资金大的虚假现象。这种行为社会危害大,是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那么垫资虚假出资危害有哪些?虚假出资还有哪些表现形式?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来做个大体了解。 一、垫资虚假出资...

·按照劳动法辞职提前要多久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对于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来说,因为工作上的不顺心或者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会去选择辞职,辞职是职场上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有些人不懂得相关规定,随便就去辞职了,结果还和用人单位闹一场小纠纷。那么按照劳动法辞职提前多久员工要向单位提出申请呢?下面让我们随着来了解一下。一、按照劳动法辞职提前要...

·法院离婚财产分配费用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的婚姻破裂必将导致离婚,而在离婚过程中常常因为房产分割而产生矛盾和纠纷,因此,在民法典中有关于房产分割的详细规定。法院在受理婚姻房产分割的相关事宜时,要按照标准进行收费,缴纳完毕费用之后才能进行判决,那法院离婚财产分配费用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