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最近常听到有人谈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本文我们将为您介绍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制度问题。首先任何问题都要落实到安全上所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下内容是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具体情况,总结了工程质量监督中,值得注意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必须落实的几项安全管理制度。律师我们就为您做详细介绍。
  
  
  为深入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搞好工程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质量保障体系
  
  (一)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定期召开质量调度会,及时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分析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二)公司成立工程部下设质检科,具体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监督检查各工程的质量管理情况,配合分公司、项目部搞好质量管理,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目标。
  
  (三)各分公司、项目部经理,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整体质量全面负责。各三产单位要服从项目统一管理,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参与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工程质量目标及各项施工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的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四)栋号设专职质检员,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工程质量。
  
  二、公司质量管理机构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本公司技术措施和企业标准。
  
  (二)确定质量目标,并组织落实。
  
  (三)搞好技术培训,及时解决工程存在的质量通病。
  
  (四)参与较大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及工程开竣工验收。
  
  (五)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做好质量回访工作,协调栋号做好后期维修服务,并将质量回访维修记录存档,防止发生质量投诉事件。
  
  (七)参与QC小组攻关活动。
  
  (八)组织公司质量检查,负责召开质量会议。
  
  (九)负责各工程的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评定。
  
  三、公司质量管理安全制度
  
  (一)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确定任期质量目标。
  
  (二)公司施工的所有工程,均列入正常质量管理,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工程开工10日内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与公司签订工程质量目标,质检科负责检查落实,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三)坚持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工程中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按规定办理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四)严格检查制度,要求班组日检查,分公司旬检查,公司月检查,各级检查要有记录,并按规定及时奖惩兑现。
  
  以上内容就是律师我们为您介绍的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相信您对此一定有所了解了。任何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都要注意安全,此所谓安全第一。对于企业需要的任何产品都要做到严格检查,施工单位要对工程质量做到终身负责的原则。为了企业能够有效、长久的运营下去需要做到安全第一,质量有所保障。律师我们今天就介绍到这儿,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我们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答疑解惑。
  
  

·什么是股权质押经办人?股权质押经办人法律责任有哪些?
    什么是股权质押经办人?股权质押经办人法律责任有哪些?在有限股份公司或集团在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中,一般会用到经办人,一旦这些公司出现经济纠纷或其它法律上的问题,就可能关联到“经办人”。什么是股权质押经办人,股权质押经办人法律责任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讲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什...

·非婚生子女抚养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抚养的法律条文有哪些非婚生子就是指在没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下生出来的孩子,但是一样是需要抚养和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在我国非婚生子女抚养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呢?下面您跟我们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

·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少钱?
    离婚已成为一种社会常见现象,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夫妻需要打离婚官司。很显然,离婚官司必然会增加离婚成本,那么,许多人都会很关心这个离婚成本大概是多少。根据离婚的具体事宜离婚费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接下来就说一说现在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少钱? 一、协议离婚: (1)工本费:几十元 如...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 50.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1.共同危险行为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

·小区物业费具体包括哪些
    对于业主来说,物业费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也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通常这个物业费是由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司收取的,当然也是按照业主房屋面积的大小进行收取。但却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小区物业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小区物业费具体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物...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范围是多少?
    一些车主在因为交通事故而进行了医疗赔偿,必须想要了解一下关于交强险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具体介绍一下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范围是多少?根据交通的法律规定,交强险应该对医疗费用赔偿,最大的额度是1万元。下面我们具体来详细了解。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一,因交通事故...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

·罚金减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罚金减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罚金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一)罚金具有以下特征: 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定义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

·取保候审后还会坐牢吗?
    取保候审后还会坐牢吗? ?一、取保候审后还会坐牢吗?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1、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 2、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