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动迁要交哪些税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动迁要交哪些税
您的位置:首页  »  
 

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动迁要交哪些税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动迁要交哪些税 一、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动迁是否缴税
  (一)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就不征收营业税:
  1、必须有市政府收回土地的文件;
  2、土地使用者取得的补偿费必须是由财政支付的。你公司如有上述收回文件,由政府财政支付相关款项,不征收营业税。
  (二)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第一条规定:“对被拆迁入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 个人独资企业拆迁怎么补偿
  1、首选明确,你家建的厂房是否有合法手续(估计没有),厂没有有合法手续(工商注册)。
  2、由于用地是集体用地,经没经过村委会批准,如果有可以更好的争取补偿。(估计没有)  
  3、关于具体补偿。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如果你没有房产证,只能按违章建筑补偿,如一间房子给你算四面围墙,一块坝子。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  
  (3)搬迁费。如果你是正规注册的企业,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动迁需要交哪些税问题的解答,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动迁所获得的补偿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在补偿时会给予房屋拆迁费,搬迁费以及其他所有涉及经济利益的补偿,不会让被拆迁企业受到损失,否则会造成人心不稳。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
(首页)

争议商标:
类别:
注册号:
★引证商标:
★类别:
★注册号:
申请人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地区号):
商标代理组织名...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的,如果员工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可以直接解除,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你们双方谈妥后都同意解除合同,且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土地在我国不论是什么时候都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政府在进行收土地的时候有一个价格标准,对于被征收的人来说征收土地价格是他们比较关心的问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

·交通违章的罚款应该怎么缴纳
    一些经常开车的人在日常的生活中,由于一些小疏忽或者是一些突发状况,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违反交通规章制度的情况,毕竟每个人都会有出现小失误的时候,那么我们在违反交通规章制度之后,就需要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负责,对于自己的违章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因此一般有出现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的话会面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农民之间发生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纠纷后,处理方式无外乎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其中申请仲裁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申请的。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这方面的有关知识。 一、谁可...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

·虽然说现在人人都把微信作为平时沟通的主要工具,但是并不是所有
    虽然说现在人人都把微信作为平时沟通的主要工具,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安全防范意识,因为加陌生人为好友,导致被骗的情况非常普遍。被骗了,除了接受教训外,是不能坐视不管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的维权,追回损失。那么微信被骗可以报案吗?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微信被骗可以...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什么
    许多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就可以准备很多考试,比如升学考试或者公务员考试等,在他人辛勤准备考试的期间却总是有人通过关系毫不费力的就考上了公务员,这是在社会中严重不公平的现象,那么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构成 罪体 主体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

·离婚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一、离婚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可见,离婚时必须处理财产、债务问题,其立法意...

·商业车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
    商业车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 一、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险的情形 (一)路过坑洼处车子受损 如果路过坑洼处而使得车子损坏,保险公司会因事故尚无定论、找不到责任方而绝赔。 (二)车身无辜被划 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露天停车场,如爱车无辜被划伤,或是因露天中受阳光曝晒、暴雨腐蚀,而造成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