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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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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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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一、什么叫保险人违约
  保险人又叫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的组织和个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违约是指保险人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一些责任与义务,如,未能履行说明义务,不按时赔偿,未及时签单等,都可构成保险人违约。
   二、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1、不按约定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人不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未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3、不按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4、效期间,未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同意擅自批单变更合同内容。
  5、保险事故发生后,不履行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的保险赔付,不及时核损支付赔款。
   三、保险人的违约责任
  保险人的违约责任:
  1、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3、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上文中,我们先是为您简要介绍了一下保险人违约的情况,然后才是对保险人的违约行为介绍。既然保险人存在了违约行为,那么此时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一并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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