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恶意拖欠货款债务人不见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恶意拖欠货款债务人不见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恶意拖欠货款债务人不见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恶意拖欠货款债务人不见怎么办? 一、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怎么办
  对于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通过下列方式:
  1、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起诉的法院:您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证据的搜集:就您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短信中也没具体讲明数额,因此证据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搜集。
  4、如果原告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他与父母之间存在继承关系,您与他之间存在借款之债,这是两种法律关系。您不用管他父母的情况。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怎么办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人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
  暂时无力返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对于债务人暂时没有能力返还这一客观情况,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债权人可以债务人签订一份还款协议书,详细约定分期分次还款的时间、金额及相关违约责任等,以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害。
  此外,债权人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后,根据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对被执行人无金钱给付能力的,人民法院有权裁定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并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变价;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直接向被执行人的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单位在保留被执行人必要的生活开支后,逐月从被执行人工资中扣留一定数额的人民币用作履行偿还义务,直到清偿完毕为止。
  以上便是对恶意拖欠货款债务人不见怎么办问题的解答,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您心里对恶意欠款的人已经有了解决的办法。恶意拖欠货款不仅是对自己信用的践踏也是对他人信任的辜负。同样对于恶意拖欠货款的人也难有人会与之有二次合作。所谓为了长远的利益考虑还是需要及时结清货款,做到诚实、讲信用,当然催缴拖欠货款方也需要注意自己行为的合法性的。
  
  
  

·肇事逃逸对方轻伤二级会被判刑么?
    肇事逃逸对方轻伤二级会被判刑么?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时需要至少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依司法解释,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若构成犯罪,或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若积极赔偿损失可能量...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在我国,国家制定了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关系过程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所以需要对于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劳动法中对于哺乳期女职工做出了相关规定。我们将针对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问题作...

·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多少年?
    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多少年? 一、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多少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了强奸罪的量刑起点幅度。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 (1) 强奸妇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量刑指导意见》...

·认定合同无效的级别管辖
    认定合同无效的级别管辖因为合同产生纠纷的,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因为需要认定合同无效的产生纠纷的,更需要向法院请求。那么在认定合同无效的纠纷中级别管辖应该怎么确定呢?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

·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
    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地役权的概念 所谓地役权,是指土地上的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而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一种定限物权。地役权制度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所共采的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制度。地...

·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的法律措施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在实际中,遇到商业秘密被侵犯...

·什么是环境行政复议?
    ??环境行政复议是指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引起争议的环境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具体环境行政行为进行复查,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滥用职权的;  ⑤具...

·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年最新湖北省武穴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武穴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武穴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穴市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武穴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39060元/亩;菜地:42966元/亩;果园:39060元/亩;茶园:42966元/亩;精养鱼池:42966元/亩;林地:27342元/亩;...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在不小心的情况下受伤,特别是在一些从事高危行业的工人,受到伤害的可能性更大。在受了工伤以后,我们要详尽地了解赔偿标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来向您介绍一下十级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 ? 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