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变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变更?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变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6、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二)具体要求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印或者印刷形式,出质多件商标的,在一份申请书种列明,相同、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出质。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加盖代理人的章戳。



  

  3、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5)担保的范围;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4、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要附送该人员签署合同的特别授权文件。



  

  (三)《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的领取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载明: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可以直接到商标局领取,也可以邮寄。直接领取的,由办理质权登记的经办人或其授权的人领取,领证人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授权文件。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邮寄或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保证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



  

  2、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3、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4、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5、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6、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正在办理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且我局尚未作出审查结论的,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继续办理上述申请的,应向我局出具书面同意文件;质权人不同意继续办理的,应在出质人向我局撤回上述申请后再向我局办理质权登记申请。



  

     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已经我局核准的,质权人也应向我局出具书面文件,以示知晓相关备案内容。



  

  7、出质的注册商标为多件时,质权登记期限最好不要超过提交质权登记申请时专用权最先到期的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若质权人同意质权登记期限长于部分注册商标的专用期限,需要向我局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变更申请质权人或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凭下列文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



  

    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



  

    办理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三、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延期申请



  

    因被担保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延长、主债权未能按期实现等原因需要延长质权登记期限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应当在质权登记期限到期前,持以下文件申请办理延期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延期协议;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



  

    办理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四、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注销申请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需要注销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可以持下列文件办理注销申请: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解除质权登记协议或合同履行完毕凭证;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



  

  质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该质权登记自动失效。


·合同到期辞退有补偿吗?
    相较于旧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更为具体,“合同到期辞退有补偿吗”这一问题有了新的答案,那么关于补偿的具体操作该如何进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希望能解答您的疑问。 一、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劳动关系(辞退)的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

·婚姻中女方出轨离婚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婚姻中女方出轨离婚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一,婚姻中女方出轨离婚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但是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

·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王某某诉申请人一案中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因为涉嫌经济犯罪,特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二...

·医疗损害责任起诉状范文
    医疗损害责任起诉状范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人开始关注自己的健康。但是医疗纠纷的案件出现的也越来越多。很多患者认为在案件中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他们就开始写医疗损害责任起诉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医疗损害责任起诉状是什么样的?医疗损害责任起诉状 ?原告:...

·商品房违约金怎么算,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商品房违约金怎么算,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房屋一直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经济适用的商品房成为大多数青年的首选房屋类型。那么,商品房退房违约金比例、退房违约金是多少?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又该怎么办?又有那些相关事项需要注意的?接下来就由的我们来为你介绍。 一、商...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

·买方逾期付款利息怎么计算?
    1、合同中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按照合同约定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或者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 2、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双方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界定。 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如下:  统一年产值平均标...

·我国法律对涉港澳案件的管辖有何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条第5款规定,港澳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其经济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和诉讼标的物均不在内地的,当事人按照书面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予受理。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应诉的,视为双方承认人民法...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在我国每个地方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其中焦作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来制定了相关补充标准。但是一般来说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是差不多的,至于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会有所差异,那么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焦作...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