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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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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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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摩托车交通事故纠纷并不少见,但摩托车的定义模糊使得大多数人对及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定义并不清晰,遭遇摩托车交通事故纠纷的应对知识也相对薄弱,本文将为您详细解释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定义及处理流程
   一、摩托车事故纠纷属于机动车事故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明确的定性.
  (1)、机动车
  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坐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原《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虽被《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废止,但其中对于机动车的界定仍具有意义,按其规定,机动车具体包括:各种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
  摩托车当属机动车,电动车属非机车车.
  因此,当两辆摩托车发生事故纠纷后应按照机动车发生事故纠纷处理。
   二、处理方案
   1、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2、根据损失大小进行的解决方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3)损失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三、事故调解流程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六)确定赔偿方式。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两个摩托车交通事故纠纷属于机动车事故纠纷。发生事故纠纷后,应根据事故损失酌情解决,损失微小且事故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自行解决,若未达成一致或损失严重不可擅自离开事故现场,可要求警方判断交通事故责任及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按照法律流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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