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如何申请特殊标志登记?ʦ绰13951899110
如何申请特殊标志登记?
λãҳ  »  
 

如何申请特殊标志登记?

www.nj48.com Ͼͬʦ

    一、简要说明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特殊标志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4年。



  

  二、办理途径和步骤



  

  办理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登记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特殊标志登记规费



  

  三、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前的查询(非必须程序)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的特殊标志与已在先申请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与已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已获得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特殊标志公告刊登之日至其有效期满的期间,向商标局申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请求宣告特殊标志登记无效。因此,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人在申请登记前最好进行查询,确认是否存在与之相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和特殊标志权利。(详见“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书;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或者经申请人盖章的有效复印件;



  

  3、国务院批准举办该社会公益活动的文件;



  

  4、准许他人使用特殊标志的条件及管理办法;



  

  5、图案(包括文字和图形)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不大于10厘米的商标图样5张,黑白墨稿1张;指定颜色的,则为彩色图样5张,黑白墨稿1张;



  

  6、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委托书,并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7、如申请登记的特殊标志是人物肖像的,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二)有关书件的具体要求



  

  1、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在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书的填写中,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当与核准注册或者登记的名义完全一致;在商品或服务名称一栏中可直接填写类别及类名,不必填写组名及具体商品或服务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



  

  3、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经登记成立的批准文件。



  

  4、商标注册申请的所有书件,应当使用中文。



  

  五、特殊标志登记费用的缴纳



  

  一个特殊标志在一个类别上申请登记为一件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在一个类别上无论指定多少个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每件特殊标志登记申请费用为1000元。



  

  六、特殊标志登记申请补正程序(非必经程序)



  

  (一)简要说明



  

  1、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如申请文件不齐备或者有误的,商标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出特殊标志登记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予以补正。期满不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向申请人发出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委托他人办理的,如申请文件不齐备或者有误的,商标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向代理人发出特殊标志登记申请补正通知书。代理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予以补正。期满不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向代理人人发出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办理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要求补正后,将申请书件送回或邮寄至商标局。补正不需要缴纳费用。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按照要求对不规范或不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行补正时,可以修正或删除。修正时仍应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但不得扩大商品或服务范围。



  

  2、因特殊标志图样不清发回的补正,申请人只能按照原来的商标图样制作清晰,不得对商标图样作任何实质性的修改。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按照补正要求在原申请书件上作书面修改后,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由修改人签名。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加盖代理人公章,或由代理人签名。



  

  七、《特殊标志登记证》的领取



  

  (一)简要说明



  

  特殊标志经核准登记后,由商标局发给申请人《特殊标志登记证》。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特殊标志登记申请的,《特殊标志登记证》应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窗口领取;委托他人代理特殊标志登记申请的,商标局将《特殊标志登记证》邮寄给该代理人。



  

  (二)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应提交的书件



  

  1、收到《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通知书》的,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A、《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通知书》原件;



  

  B、领证单位介绍信;



  

  C、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2、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通知书》的,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A、领证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或证明领证单位主体资格的有效复印件;



  

  B、领证单位介绍信;



  

  C、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D、刊登该特殊标志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特殊标志公告的期号及登记号。



  

  (三)注意事项



  

  1、《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通知书》由商标局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2、《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通知书》中登记人的单位名称和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3、特殊标志登记人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时,如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应向商标局提交发照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的,其副本必须是经过当地发证机关年检有效的。



  

  八、特殊标志登记的延期申请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特殊标志登记延期申请书。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或者经发证机关盖章的有效复印件。



  

    3、国务院批准举办该社会公益活动的文件。



  

    4、准许他人使用特殊标志的条件及管理办法。



  

    5、特殊标志登记所有人介绍经办人前来办理特殊标志登记延期事宜的介绍信。



  

    6、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二)有关书式的具体要求



  

    1、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在填写特殊标志登记延期申请书时,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当与核准或者登记的名义一致。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特殊标志登记延期的理由。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特殊标志登记的延期申请。



  

    3、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经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4、特殊标志登记延期申请的所有书件,应当使用中文。若文件是使用中文以外文字的,应附送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三)特殊标志登记延期申请不收取费用。



  

  九、特殊标志登记的无效申请



  

  (一)简要说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已获准登记的特殊标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特殊标志公告刊登之日至其有效期满的期间,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特殊标志登记无效申请,请求宣告特殊标志登记无效。



  

    1、同已在先申请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已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已获得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已在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或者已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近似的;



  

    4、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二)注意事项



  

   1、提出特殊标志登记无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特殊标志登记无效申请一式两份,申明理由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2、商标局自收到特殊标志登记无效申请之日起10日内,通知被申请人并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辩。



  

  被申请人拒绝答辩或者无正当理由超过答辩期限的,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



  

   3、商标局自收到特殊标志登记无效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裁定,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4、特殊标志登记无效申请不收取费用。



  

  十、注意事项



  

  1、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人应当是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筹办者。



  

  2、通讯方式的填写非常重要。申请人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当按照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的文件填写地址。提交申请后,如果发生补正、驳回、领取特殊标志登记证等事项,商标局将依据该地址以邮寄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申请前如地址已经变更的,则应当先行办理营业执照等的地址变更。



  

  3、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图形组成的特殊标志,商标局将予以驳回,不予登记。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议。



  

  (1)有损于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的尊严或者形象的。



  

  (2)有害于社会善良习俗和公共秩序的;



  

  (3)带有民族歧视性,不利于民族团结的。



  

  (4)缺乏显著性,不便于识别的。



  

  (5)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4、申请文件齐备无误、填写规范的,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经审查不违反禁用条款的,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商标局对特殊标志予以公告,并在公告之后向申请人颁发《特殊标志登记证》。



  

  5、申请人提交申请后6个月内没有收到任何信息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申请后免费查询。(详见“如何办理商标申请后的查询”)



  

  6、已获准登记的特殊标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特殊标志公告之日至有效期满的期间,向商标局申明理由并提供证据,请求宣告特殊标志登记无效:



  

  (1)同已在先申请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已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已获得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已在先申请外观专利或者已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外观专利相同或者近似的。



  

  (4)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7、特殊标志的有效期为4年,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商标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8、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自己依法使用特殊标志,也可以通过签订书面使用合同将其许可他人在依法核准登记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特殊标志的使用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商标局备案。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如何确定合同诈骗罪数额标准?
    行为人利用合同及相关事务实施诈骗犯罪的,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或情节严重的,那么就会以合同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这个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如何确定合同诈骗罪数额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人能把股东股份强制给他人?
    法人能把股东股份强制给他人?法人不能把股东股份强制给他人,首先明确告诉大家,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因为...

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中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分为事实劳动关系和法律上的劳动关系,近几年来法律劳动关系热度退去,事实劳动关系在法学界的讨论愈发激烈,在我们国家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一直是比较重视的,那么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中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

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的意义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经济的也在不断的发展,国家的经济政策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也会随着国情的改变进行调整,那么国家宣布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的意义是什么?一般情况下,下调存款准备金率说明中央银行的存储金变少,那么用于贷款的金额增多,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经济的增长。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在央行存...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界定丧失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界定丧失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界定丧失继承权如果能在以下的情况就判断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

刑事诉讼法中程序违法是什么意思?
    我国执法机关在办案的时候或者法院在进行庭审的时候,都有着严格的办案流程和庭审流程。在这一过程当中不论对被告人还是原告人进行何种的审问,都必须要遵循程序来进行,如果违反刑事诉讼法当中的程序的话,是不利于司法建设的公平公正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中程序违法是什么意思? ...

夫妻婚后债务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婚后债务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

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呢?
    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呢?我们知道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但是在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只有两大类,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相关法律信息,故而不知道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也不知道该如何取得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所以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安排员工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安排员工到公司加班,但此时也赋予了员工拒绝加班的权利。而要是员工也同意加班的话,此时安排员工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安排员工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 员工加班的时间有限制性规定。班后加...

图片侵权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图片侵权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图片侵权判定标准是图案里面的某些特色标志或图案,只是单纯调整颜色和色调的,属于侵权。或者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也属于侵权行为。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也有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