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什么一、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须知
  海淀区申请劳动仲裁海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海淀社保大厦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西四环北路转四季青路常青园商业楼65号楼105室(四季青镇政府西南侧第一个路口左转第二栋办公楼)
  18、20号窗口为交换证据窗口。
  途径公交车:
  714、121、355、983支698、360快、运通113、运通114、特9、运通118、469、996、114、992、952、运通101、运通109、611、79、740外、特9外、913、740内、33、751、982、664,东冉村站下车。
  海淀社保大厦:四楼劳动仲裁科,(劳动仲裁科,谈话室,仲裁庭)
  五楼行政执法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和劳动仲裁立案;撤诉及案件退费(持仲裁裁决书原件以及仲裁费收费凭据)
  二、海淀劳动仲裁立案程序;(注意:立案的同时交费仲裁费)
  进门取号;电脑叫号;填写行政受理登记单;领取申诉书一份;填写完毕,经审查后,复印两份。交申诉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申诉人留存一份。领取受理案件通知书,证据清单,送达公告。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缴纳仲裁受理费,300元每人;4人以上,每人100.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案件受理后移交仲裁委员会审理,电话:82071188转8431 10 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依法延长审限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包括: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申请仲裁注意事项:
  
  ? ? ?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海淀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应是在海淀区工商局注册的单位,包括外地公司在京设立注册的分公司。因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或少交社保发生的劳动争议,目前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应当向劳动监察投诉。外省市企业在海淀区设立的办事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海淀劳动仲裁委应当受理。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四、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海淀区的劳动仲裁的方式以及相关程序上文中都已经有了介绍,因此如果在海淀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选择通过上述的程序解决方式进行处理,申请仲裁的时候需要准备好上述的材料进行申请,仲裁调解不成可以选择起诉。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上海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上海违法停车罚款多少?怎么处罚违章停车?一、上海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2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

·四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四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公司似乎就在我们的身边,而且经常可以听到某人进行创业,成功的开办了一个公司,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人会选择合伙开办公司,这个时候就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四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最新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是现代年轻人最喜欢的借贷付款方式,信用卡可以支付和信贷,免去了携带现金的不便和资金周转的问题,因此深受现代年轻人喜爱,但是由于信用卡的盛行出现了很多信用卡诈骗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的特殊性对行用卡用户进行诈骗,盗取信用卡用户的钱财,这些行为按照最新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会...

·试用期有没有工资,试用期间有工资吗?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在很多劳动者心里试用期就相当于做白工,白白的被差遣却拿不到薪水,那么试用期到底有没有工资呢,按照法律其实试...

·老人去世后多久办继承公证?
    老人去世后多久办继承公证?老人去世后可以立刻办继承公证,法律规定,如果是遗嘱指定继承,需要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

·广西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盗窃对于您来说,这一行为并不陌生。盗窃就是偷东西,这一行为,是恶劣的,损害了社会的经济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这样的行为定性为犯罪。那么广西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广西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

·转让土地使用权契税如何缴纳
    转让土地使用权契税如何缴纳一、转让土地使用权契税如何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

·个人转让专利权过程中获得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税
     一、个人转让专利权过程中获得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税? 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

·安装工程合同
      于19__年__月__日,联洋航运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与蓝天船用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12V-400ZC型主机。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

·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于内幕交易和内幕消息非常重视,内幕消息的泄露也预兆着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对于内幕交易我国法律有着司法解释。那么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是什么样子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