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什么一、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须知
  海淀区申请劳动仲裁海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海淀社保大厦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西四环北路转四季青路常青园商业楼65号楼105室(四季青镇政府西南侧第一个路口左转第二栋办公楼)
  18、20号窗口为交换证据窗口。
  途径公交车:
  714、121、355、983支698、360快、运通113、运通114、特9、运通118、469、996、114、992、952、运通101、运通109、611、79、740外、特9外、913、740内、33、751、982、664,东冉村站下车。
  海淀社保大厦:四楼劳动仲裁科,(劳动仲裁科,谈话室,仲裁庭)
  五楼行政执法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和劳动仲裁立案;撤诉及案件退费(持仲裁裁决书原件以及仲裁费收费凭据)
  二、海淀劳动仲裁立案程序;(注意:立案的同时交费仲裁费)
  进门取号;电脑叫号;填写行政受理登记单;领取申诉书一份;填写完毕,经审查后,复印两份。交申诉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申诉人留存一份。领取受理案件通知书,证据清单,送达公告。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缴纳仲裁受理费,300元每人;4人以上,每人100.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案件受理后移交仲裁委员会审理,电话:82071188转8431 10 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依法延长审限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包括: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申请仲裁注意事项:
  
  ? ? ?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海淀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应是在海淀区工商局注册的单位,包括外地公司在京设立注册的分公司。因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或少交社保发生的劳动争议,目前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应当向劳动监察投诉。外省市企业在海淀区设立的办事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海淀劳动仲裁委应当受理。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四、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海淀区的劳动仲裁的方式以及相关程序上文中都已经有了介绍,因此如果在海淀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选择通过上述的程序解决方式进行处理,申请仲裁的时候需要准备好上述的材料进行申请,仲裁调解不成可以选择起诉。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或者因为其他方面的原因,许多公司会选择公司分立,而公司分立是要经过一定的过程的,那么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呢?将在下文给您介绍公司的分立程序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的分立程序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此与公...

·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有哪些?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商标所有人会失去商标所有权,这以后商标就会失去法律的相关保护制度,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商标权终止了。那么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做以下介绍吧! 商标权终止的方式 1、注销 注销,是指商标局因商标权人自行放弃或保...

·一、丈夫重婚罪被判多少年有期徒刑?
    一、丈夫重婚罪被判多少年有期徒刑? 丈夫重婚罪的判刑标准不会超过2年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

·厦门 征地补偿标准
    厦门 征地补偿标准 政府征收土地时,对征收的土地如何补偿往往是最受被征地人最关心的问题。厦门作为经济特区,经济水平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厦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也会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的项目情况相关。我们来了解一下厦门地区征地的具体补偿标准。 厦门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产...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法律责任
        财会报告应是反映公司真实财务状况的叙述,无论是向财务部门或者税务等有关部门提供财会报告都应该是真实的。但如果公司有意提供虚假的财会报告,也应承担法律责任,有关部门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30万元的罚款。 ...

·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
    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 一、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该有: (一)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四)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五)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六)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

·证据的真实性要求如何确定
    证据的真实性要求如何确定一、证据的真实性如何确定要想确定一个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对证据进行审查:1、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证据形成包括证据形成的原因、过程和结果。证据形成的原因是指证据本身的形成过程,它可以反映证据来源的可信程度。证据的形成往往受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

·哪些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 虽然夫妻离婚的方式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但对此《婚姻法》中也是做出了相应规定的了,即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比较适合协议离婚,但另一些情况下则适合诉讼离婚。究竟法律中规定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受害者是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受害者是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

·买的底商没交付可以使用吗
    不可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第27条规定: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第61条规定: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