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新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最新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最新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信用卡是现代年轻人最喜欢的借贷付款方式,信用卡可以支付和信贷,免去了携带现金的不便和资金周转的问题,因此深受现代年轻人喜爱,但是由于信用卡的盛行出现了很多信用卡诈骗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的特殊性对行用卡用户进行诈骗,盗取信用卡用户的钱财,这些行为按照最新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最新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二、最新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刑 法第19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 的。
  
  三、防止信用卡诈骗
  
  1、手机信息勿轻信,确认来源最重要
  
  切勿轻信及拨打不明电话;如有账务疑问,一定要拨打信用卡背面公布的专用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2、刷卡密码保护好,金额核对需仔细
  
  输入密码时,请尽量用身体或一只手遮挡,以防不法分子窥探;签字时,请仔细核对签购单上的金额是否正确,并确保信用卡保持在自己的视线内;消费后,要记得将卡片收回。
  
  3、消费签单妥保存,随意丢弃不可为
  
  不要随意丢弃记载信用卡信息的资料,签购单记载有信用卡卡号,请先粉碎后再丢弃。
  
  4、支付记录要监督,账号密码勿泄露
  
  切勿泄露信用卡账号、密码、有效期等个人信息;进入银行网站时,请直接登录银行官方网站,避免从其他网站链接登录,以防钓鱼网站骗取您的账号和密码。
  
  5、额度管理不小视,支付限额先设置
  
  可根据本人的日常消费情况自行设置网上支付限额,超过限额的支付要求将不会得到满足;如需大额消费,可随时登录招行官方网站进入“个人银行大众版——信用卡——网上支付首页——支付额度设置”修改限额。
  
  如果恶意透支或者盗取他人信用卡等行为,盗取的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就达到了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而最新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主要看诈骗的金额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一般都会处有期徒刑以及罚款处罚。生活中为了防止信用卡被盗取,我们在使用信用卡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随意相信来路不明的人和信息,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告知他人等等。
  
  

·现在物价飞速上升,有的人们名下不止是一套房,一辆车,有的人手
    现在物价飞速上升,有的人们名下不止是一套房,一辆车,有的人手里有资金的时候会买一套房子做固定资金,但是现在政策也是在飞速的更改着,苏州二套房最新政策是什么呢?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就让我们带您看看 一、苏州二套房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

·一、代通知金是基本工资吗?
    一、代通知金是基本工资吗 单位辞退员工,员工在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赔偿金的同时,是否能够主张支付代通知金仍然需要依据法律而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

·民间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有何不同?
    民间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有何不同? 一、什么民间贷款?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通常情况下,通过合法手段使合同无效后,合同中的大部分条例都会失去其作用,当然也存在例外的情况。那么,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我国所规定的诽谤罪如何赔偿?
    一、诽谤罪怎么赔偿 赔偿涉及到民事问题,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根据精神受到损失的情况来确定的。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 1、车辆检验的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2、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

·醉驾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醉驾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醉驾取保候审的意思就是: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目前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有条件地、不关押、在外等待开庭审理。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

·公司偷税漏税处罚责任人是谁?
    公司偷税漏税处罚责任人是谁?对法人进行处罚,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是需要根据公司偷税漏税的目的来确定的。一般的偷税漏税公司法人代表会受到处罚,财务不会受到处罚,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那么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处罚。依据...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会有各种各样的违反劳动合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会有各种各样的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比如拖欠员工工资、安排加班却不给加班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1、民事责任 (1)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只是禁止用人...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种类
    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