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一、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 国有资产评估办法 第三条的规定。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向商务委提交的文件
  行政许可(备案)申请表 (法人签字、盖公章),批准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签字;独资企业且无董事会,则出具一份申请书,阐明变更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应写明修改的条款,需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属外商独资,则投资方签字即可。修改协议视为原合同、章程的补充和延续。如提前终止合同、章程,需提供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
  转股协议书 (包括以下内容: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股权交割期限方式。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协议的生效与终止。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转股各方签字盖章)。
  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委派方)新董事委派书(委派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委派方公章)及新董事身份证复印件。无董事会则需法定代表人委派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此文件无须公证)。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此文件无须公证)。若新投资中方是公司,需中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中方公章)若新投资中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要求,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向工商局提供的材料
  股权转让协议;
  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资格证明应按公司设立时的有关要求提交);
  新的外国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如上所述。当外资独资企业进行股权登记的时候只要按照上述的流程进行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外资独资企业不但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相关登记,还需要到商务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不要将外资独资企业和普通的公司弄混,两者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房产纠纷律师如何收费,律师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房产方面的纠纷,包括房产租赁纠纷、房产买卖纠纷、房产继承纠纷等等,针对不同的纠纷,在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的时候,房产纠纷律师是如何收费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

·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的条件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的条件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的条件 一、条件: 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经发包方同意。 3、受让方应该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

·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是什么?
    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有很多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在我国关于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是什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双方可协商进行增减或修改相关条款,前提是一定遵守这些法律中的条例,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下面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某专利商标事务所作为受托人,其主要义务表现为...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概念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概念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但古罗马法亦包括有利害关系的人。且如果原告为多人,可由裁判法官选择适宜的人作为原告。2、原告起诉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社会公平正义,而非个人一己私利。3、公益诉讼涉...

·长春市劳动合同书怎样写?
    当我们在找工作时总会考虑到这家公司是否正规是否工资有法律的保障,那么就想要签订劳动合同书,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是怎样的呢,我们往往都不曾注意这些,但是了解劳动合同书的内容对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书时有必要帮助。那么长春市劳动合同书怎样写呢? 长春市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

·书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书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不了解情况的人,可能会认为写借条很简单,只要把借款事实大概的描述一下就可以了,殊不知,在写借条时有很多细节是需要多加注意的。那么,书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当事人只有注意到这些事项,才能有效的避开法律风险。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书...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处理
    要是有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此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才行,另外也要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不然即使做出了认定结果,也是不会被采纳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相信很多劳动者并不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法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法是什么?一、合同撤销权行使原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一方为主,有时也...

·一,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核定?
    一,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

·破坏性采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