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快递公司遗失物品需赔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快递公司遗失物品需赔偿
您的位置:首页  »  
 

快递公司遗失物品需赔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快递公司认为:“店主在《快递详情单》上签字,并且缴纳快递费25元,但是并没有对此进行保值。按照单据背面的约定只赔偿最高限额500元。

  
     店主认为,该《详情单》是被告提供的格式条款,正面寄件人及收件人两栏的内容均由原告填写,并用黑体字告知:您的签名表示您已经阅读并接受本单背面的合同条款!可是,对方并未告知后面的内容,没有提到警示、告知义务。

   《快递详情单》是被告提供的格式合同,该单正面用黑色加深字体载明了“您的签名表示您已经阅读并接受本单背面的合同条款!”字样,背面的《快递递送合同》则有“当托运人签字署名后即视作同意合同的各项条款”等内容。可见,被告作为专业快递单位对于其特殊的行业风险是非常清楚的,其提供的《快递详情单》已充分体现了寄件人是否声明保价所产生的不同法律后果,并对寄件人作出了明示。背面条款特别规定了对托运人未选择保价的,即视作同意承运人为其快件作了最高赔偿限额500元的保价,该条款显然限制了被告的责任,其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原告注意,要求原告应在寄件人签名栏内签字以确认寄件人已注意到背面的限制责任的条款。但《快递详情单》寄件人签名一栏中未见原告的签名,被告关于依照《快递递送合同》约定的赔偿条款只赔偿500元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被告因对承运物品保管不当,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公民肇事逃逸车险赔不赔?
    公民肇事逃逸车险赔不赔?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民法典》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

·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吗
    ?一、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吗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1、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2、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此外,《执业医师法》中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法律要求医生对病人无选择权,而对急危患者的接诊...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哪些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受到利益的诱惑,很多人不惜假冒他人的商标来销售自己的产品,这样的行为就会对他人构成商标侵权,而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就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当中的一种,那么除此之外,商标权的侵权行为还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确定?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

·结婚后女方一定要迁户口吗?
    结婚后女方一定要迁户口吗?1、实际上在我们国家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女方出嫁以后,必须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面去。女方出嫁以后,要把户口本移到男方家的说法,最早是在农村里面出来的,我们大家都知道,以前的农村是非常封建的,他们觉得女方嫁入男方家里以后就是男方家里的人,所以无论是户口还是什么...

·夫妻离婚一个孩子怎么判根据《民法典》(2021.
    夫妻离婚一个孩子怎么判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刑诉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不管是在怎样的诉讼中,为保证审判结果的公正,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其中一些审判人员是需要进行回避的,尤其是在与案件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情况下。那么究竟刑诉中哪些人需要回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诉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

·离婚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情况下,都是要向法院缴纳诉讼费,法院才会受理案件的。说到诉讼费,很多人就有疑问,离婚的诉讼费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离婚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

·学生没毕业前有直接签劳动合同吗?
    学生没毕业前有直接签劳动合同吗? 1、 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2、 在校大学生如果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性质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不是真正的劳动合同;3、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