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ʦ绰13951899110
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
λãҳ  »  
 

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

www.nj48.com Ͼͬʦ

    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
  
  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欠债故意不还钱的人,还有一些在债权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还采取各种手段恶意将财产进行转移的,那么在我国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对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我们要采取什么应对方法?
  
  一、界定签字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法律依据:
  
  对于界定欠债人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欠债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欠债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欠债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那么,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是如何处理的呢?该解释也同时规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即: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欠债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欠债人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欠债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欠债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欠债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欠债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二、恶意转移财产应对方法: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这项规定,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1、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2、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3、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4、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法院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请法院取证。比如对于股票来说,可以去查其操盘记录,如果股票已经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说出转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如果是慢慢合理转让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开支,则属正常。如果是离婚前不久才转走,则属于恶意转移,法院会给予追究。
  
  虚构的债务是不真实存在的债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但是债务是否是虚构的需要证据证明。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中指出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请记得欠债一定要还钱。
  
  

如何申请知名商标认定,知名商标怎样认定?
    如何申请知名商标认定,知名商标怎样认定?申请知名商标的认定,除了会有严格的条件要求外,申请人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申请手续。那么您知道申请知名商标的条件都有哪些吗?而又该如何申请知名商标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知名商标符合的条件 知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可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可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

扬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扬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扬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假药包括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假药包括什么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

关于公司辞退老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
    关于公司辞退老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公司辞退老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 关于公司辞退老员工补偿规定是按照工作时间的年数来进行工资的发放,比如说如果已经工作15年了,那么就发放15个月的工资来进行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

员工正常退休需要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正常退休需要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离职,分两种情况: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

一个人欠钱不还四年了怎么办
    一个人欠钱不还四年了怎么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

事实婚姻是否被法律承认吗?
     一、事实婚姻是否被法律承认吗?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是一个集体,免不了需要一些规矩才能更好成方圆,对于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怎样去制定,又有着什么意义,什么优点,不仅仅作为公司管理层需要去了解,每个员工都有义务去了解它践行它,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的规章制度偏重于...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怎样量刑?
    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他的财产来源都是可以查找到来源的,如果查不到来源,自己也不能说明的则可能触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公务员的财产可能出现特别巨大的差距,那么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有何规定?如何量刑?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有关规定巨额财...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