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试用期的社保应该怎么缴纳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试用期的社保应该怎么缴纳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
您的位置:首页  »  
 

一、试用期的社保应该怎么缴纳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试用期的社保应该怎么缴纳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依法约定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已经是用人单位的职工。
  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录用之日起就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二、试用期员工能否享受医保待遇我国《劳动法》第21条、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18项规定,劳动者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即试用期应当被计算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内。《劳动法》第72、73条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费当然包括了法定强制缴纳的医疗保险。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阶段,并不影响双方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前述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的,自然也可以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的福利待遇。三、单位不按时交保险怎么办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可能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甚至强制征缴。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可能被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按照有关规定,企业不交生育保险费的,应补缴所欠金额及利息,并按日加收滞纳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的,可能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综上,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期间的,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用人单位都是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为其购买社保的。而试用期的社保其实与一般的社保购买情况是一样的。当然,要是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按时交保险的话,则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人做保证担保需要抵押物吗?
    保证人做保证担保需要抵押物吗?一、保证人做保证担保需要抵押物吗 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双方商议决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担保物的,但是在债权人无法偿还债务时,需要保证人承担起债务。因此,保证人作为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做保证担保时一定要确认对方是完全可以信任的人,而且具有一定的偿还...

·如何确定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
    与军人离婚很多时候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而此时就要先确定一个管辖的法院,不然该向哪个法院起诉都不清楚。那么您知道该如何确定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确定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 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有现役军人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下的前三项行为之...

·控股企业非法集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企业公司林立,各式各样的公司企业,运营的方式也不尽相同。有股份责任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等。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式,将公司企业分门别类。其中就有一种企业,叫做控股企业,是持有某一企业的股份,并通过股份来控制该企业的企业。那么控股...

·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享有下列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

·拆迁评估报告的要求
    首先,评估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其次,委托评估的人必须与评估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再次,评估机构必须收集审查证据材料,进行实地勘察,采用市场比较法等方法作出评估报告;最后,评估报告的形式必须合法,有至少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签字。...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一方名下的房为夫妻共有有效吗?
    为避免婚后双方因为处分财产发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进行离婚,可以在婚前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为保证婚后对房产有处分权,一方要求另一方名下的房产婚后为夫妻共有。不过,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做该约定要确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实践中,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以下:   1、婚内...

·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总监有罪吗?
    伴随着当代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也日益增多,例如P2P平台的非法集资。这种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对于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将对该平台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严惩。那么,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总监有罪吗?今天我们就来您解答这个问题。 非法集资...

·一、员工多少天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
    一、员工多少天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 员工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中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如果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的要求,那么可以以劳动合同中要求的期限为准。法律赋予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企业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对员工无故旷工离职进行处罚。 ...

·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解散公司
    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解散公司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解散公司 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

·图书出版合同关于专有出版的规定是什么?
    图书出版合同关于专有出版的规定是什么? 一、图书出版合同关于专有出版的规定是什么? 图书出版合同关于专有出版的规定是出版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享有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一切人再次出版该作品的权利。专有出版权具有排他性,这一权利的本质特征是禁止权。 二、其权利内容包括以上几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