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的无责方也是要也是有法律责任的,无责方要配合定损。在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事故的无责方也是要也是有法律责任的,无责方要配合定损。在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的无责方也是要也是有法律责任的,无责方要配合定损。在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交通事故的无责方也是要也是有法律责任的,无责方要配合定损。在处理过程当中,会有不能联系上对方的情况发生。那么到底交通事故处理联系不上无责电动车应该怎么办?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详细解答疑惑。
   一、交通事故处理联系不上无责方
  你请求交警部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或物价认证中心对损坏车辆进行评估,保险公司自行定损有侵权之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其结论在法庭上没有法律效力,就像裁判和球员都是他一样的道理。你可以凭认定书和评估鉴定结论向法院起诉,胜诉是没问题的,或有找交警协调。交警出现场的意义就是保证双方利益,所以才下责任认定,记录你的驾驶证号,如果对方不配合,那就等同与逃逸。可以打官司处理。可以直接起诉,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流程如下:
  1、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诉讼:一审 、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需要做的材料准备,你能准备多少就多少: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 。(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准备相关证据争取推翻认定,不过,实践中很难)
  12、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1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1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如果交通事故处理联系不上无责电动车首先应该先调解,调解没有结果后再起诉。如果无责方不配合的话,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起诉责任方,起诉时需要准备一些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被侵害财产所有权证明等等,具体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
  
  
  

·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应履行在合同中相应的义务,履行的时间也不分先后顺序,如一方没有履行义务,那么另一方是可以拒绝履行此义务,这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有什么?那么今天就和律师我们一起来学习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在生活中,劳动者被辞退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在辞退没有过错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违反双方签署的合同的,还需要支付违约金。被辞退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是由劳动法规定的,具体来说,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朋友借钱的情况,由于是朋友,所以很多人在借钱的时候都会疏忽一点,那就是让朋友写下借条。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些人仗着没有借条就不还,那当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就将为您解答!一、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1、留下你借给别人钱的证...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多少,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多少,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必须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才行,那么,你知道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具体应该交纳多少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希望您有所帮助。 一、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多少 1、取保候审...

·很多打工的人都有租房的经历,租房就要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
    很多打工的人都有租房的经历,租房就要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叫法,合同还有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之分。那么有人就迷惑了,房屋租赁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下面我们带着这篇文章来解答您心中的疑惑。 租赁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 一、什么是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

·鞍山市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鞍山市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1、医疗费 根据住院期间医院开具正式票据为准,包括二次手术费、复查复诊的费用,以住院病历,出院证或是出院记录、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相佐证的。 二、【1-4级工伤】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发生阶段不同 公司的设立和成立是取得公司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行为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前;成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实质上,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一)劳动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和证据清单。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书面申诉书的,可以口头申诉,并在书记员记录的申诉书中签字确认。申诉书中应当写明以下事项:1、争议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具体可...

·一、交通事故伤残二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二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

·专利权登记部门在什么地方
    专利权登记部门在什么地方由申请人向政府主管部门(在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二、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