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网络侵权责任中的反通知ʦ绰13951899110
网络侵权责任中的反通知
λãҳ  »  
 

网络侵权责任中的反通知

www.nj48.com Ͼͬʦ

    网络侵权中的反通知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被侵权人的通知采取了必要措施后,侵权网络用户认为其涉及侵权的信息未侵犯被侵权人的权利,或者其他网络用户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的必要措施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要求恢复删除、取消屏蔽或者恢复链接等恢复措施的权利。反通知的义务主体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因此反通知的基本效力,就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依照反通知的要求,对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络信息撤销删除、屏蔽或者断开链接等恢复措施,使侵权网络用户在网络上的行为得以恢复,使其他网络用户受到损害的后果得到恢复。

   《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中规定通知规则时使用了“有权”二字,承认通知是一种权利。既然通知是被侵权人的权利,那么反通知当然也是权利,是被采取必要措施而受其害的侵权网络用户和其他网络用户的权利。由于被侵权人发出的通知导致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造成侵权网络用户和其他网络用户民事权益损害的,侵权网络用户和其他相关网络用户行使反通知的权利,以保护自己的实体民事权利。特别重要的是,被侵权人发出通知要求对某侵犯其权益的信息采取屏蔽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决定屏蔽某些关键字,这就会影响其他网络用户的权益,尤其关键字为姓名时,其他重名用户或者公众就会因此而利益受损,他们都可以为自己主张权利,成为反通知的权利主体。

   反通知的权利主体是侵权网络用户和其他网络用户。 网络用户接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内容未侵犯被侵权人权利的,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反通知,要求恢复被删除的内容,或者取消屏蔽,或者恢复被断开链接的内容。这里虽然没有像《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那样使用“有权”的字眼明确赋予权利主体以权利,但可以肯定这里表达的是网络侵权用户面对“通知—取下”时享有的救济手段即反通知权利。 因被侵权人主张采取屏蔽等措施,造成其他网络用户民事权益损害的,其他网络用户有权提出反通知,则明确肯定反通知的权利性质。法谚云“有权利必有救济”,救济是由权利衍生的,是权利实现的方式,是权利实现的充分且必要条件,有救济必有权利,从救济的存在当然可以推导出权利的存在,其权利主体就是所谓的侵权网络用户和受到损害的其他网络用户 。

   反通知的权利人是通知指向的侵权网络用户和受到必要措施侵害的其他网络用户,那么,反通知的义务人就当然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有的学者指出,反通知使网络用户参与到“通知—取下”程序中来,为其提供了一个抗辩的机会,同时它也可以避免网络服务提供者听取一面之辞单方面删除信息,妨碍到公众的言论自由。

   应当看到的是,通知权利和反通知权利的性质是一种程序性的权利,即针对网络侵权行为而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采取取下措施或者恢复措施的权利,并不是民事实体权利,不是侵权请求权,也不是侵权请求权的一个内容。如果通知权利人和反通知权利人不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通知或者反通知,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就不是通知权利和反通知权利的问题了,而是直接行使侵权请求权。

   尽管反通知的义务人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但反通知权利行使的目的却是针对被侵权人的通知,是使通知失效,并且使通知的后果予以恢复。通知的目的是要对侵权网络用户实施的网络侵权行为在网络上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侵权后果;相反,反通知的内容是要说明侵权网络用户没有实施侵权行为的事实和依据,或者其他网络用户因通知权的行使而遭受侵害,因而对抗通知权的行使及其效果。反通知权利的行使效果的“恢复”,对抗的就是通知权利及其效果即“取下”,使通知失效,并将因此采取的取下措施予以撤销,使侵权网络用户实施的网络行为恢复原状。

爆炸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该罪如何认定
    爆炸罪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属于一个选择性的罪名,当然如果对爆炸罪进行认定的话,一直是您比较的关心的一个问题了,对于爆炸罪来说,由于可能会引起一些社会的恐慌等等的问题,所以国家对爆炸罪也是给予了高度的重视,那么爆炸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该罪如何认定?一、爆炸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对于认罪了是否能够从轻处罚?
    对于认罪了是否能够从轻处罚?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社会,并且虽然是一个法制社会,但是也有人情的一面,如果犯罪分子选择自愿认罪的话,那么他能够受到相应的处罚吗?根据相关的说法,如果选择自愿认罪的,那么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可能会从轻处罚,详情来看下文。 自愿认罪能否从轻处罚 从宽是...

建设工程合同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说起建设工程合同,可能大
    建设工程合同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说起建设工程合同,可能大多数人都听说过,但是如果再问您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很多人可能根本就不清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以行使代位权。当然,如果一个债权人已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其他债权人就不得就该项权利再行使代位权。
&...

融资居间合同纠纷案例,融资居间合同怎么写?
    融资居间合同纠纷案例,融资居间合同怎么写? 一、融资居间合同纠纷案例? 现实生活中,关于融资居间合同纠纷案例不少,不过具体的案例拥有着具体的案情,而不同的案例在处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二、融资居间合同怎么写? 委托方: 住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

假冒专利罪如何处理,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并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时候,就会构成假冒专利犯罪。那么您知道我国对假冒专利罪是如何处理的呢?又该如何来认定假冒专利犯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假冒专利罪如何处理 1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期徒刑最少多长时间 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有期徒刑有刑期限制,这您都知道,但要是具体说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和最高刑期是多长,可能很多人就不清楚了。实践中,有的人可能受电视或者电影影响,认为可以对罪犯判处几百年的有期徒刑,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有期徒刑最少多长时间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最少多长时间 《刑法...

第二款规定监护人的
    第二款规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2条、14条、16条、18条通过以上文章所述,相信您都对于监护人的身份证件的了解比之前更加深刻了,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第一监护人身份证类型是什么?这个问题十分...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其主观意识是过失,但是即使其主观危险性较小,但是交通设施作为基础性建设,如果一旦受到损害,可能给国家的经济带来巨大损失,威胁公民生命安全。所以在一些特定条件下,其也可能构成犯罪,受到法律的处罚。在实践中,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很容易与其他罪名混淆,那么过失损坏交通...

一、交通事故车辆维修费用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车辆维修费用有哪些?发生车损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维修车辆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及其他损失。具体赔偿项目及依据为:《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