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您的位置:首页  »  
 

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信用担保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一) 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借款申请书
  10、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机构出具的审计报案,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
  13、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4、生产经营情况表
  15、其他有关材料
   (二) 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机构出具的审计报案,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0、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龄分析表和有负债情况表
  11、其他有关材料
   (三) 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声明
  8、抵押物、质物为公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四) 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须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予
  4、公司受理人可根据担保项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选和添加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为您关于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的材料的介绍,以及相关内容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和注意事项的介绍,以便您参考。可见,借款人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很多种,但是,必须要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性。
  
  
  

·签订合同要交押金吗?有哪些
    签订合同要交押金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一、押金的概念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

·劳动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在现代的社会,地区之间的联系变的更加的密切,有的时候因为工作的情况发生变化或者其他的因素就会导致要转移劳动关系多的,比如说去公司设计的分公司等等。虽然现在劳动关系的转移的情况比较多见,但是很多人对于劳动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材料依旧不了解。 一、劳动关系转移所需资料有哪些? 将员工的...

·电瓶车逆行罚50元对吗
    对的。对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不同地域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会导致处罚结果的不同。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

·上海个人房产税可以退吗,条件有哪些
    买房子交纳房产税很多朋友都了解,但是对于个人住房退税的情况,相信不少朋友可能知之甚少了,近年地方对于退税的问题也在讨论,有的地方出台的相关文件设定退税的条件和要求,有的地方则还在研究讨论中,但是对于个人房产税退税的问题,各地都在积极商讨中。接下来,我们将对关于个人房产税可以退吗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

·什么是起诉离婚答辩期间
    什么是起诉离婚答辩期间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案件当事人另有规定),可以提出答辩状,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辩驳。被告或被上诉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被告对受诉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必须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如果离婚男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孩子是社会保护的群体,特别是在法律方面,相对孩子而言,会想的更周到,照顾的更多。为了防止因为父母离婚,孩子不能健康成长,国家法律也规定了,离婚后,不与孩子生活一起的对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那么,如果“如果离婚男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我们带你们走进看看。 如果离婚男方不付抚养费...

·土地出让涉及哪些税费
    土地出让涉及哪些税费 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中有一种是土地出让,同时土地出让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涉及到较多的手续,同时当事人还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那么土地出让涉及哪些税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土地出让涉及哪些税费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哪报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属于刑事罪案,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一以转...

·离婚后的债权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后的债权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