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交易省个税的法律风险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二手房交易省个税的法律风险
您的位置:首页  »  
 

二手房交易省个税的法律风险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房产调控国办发(2013)17号“新国五条”,其中一记重拳是做实二手房交易按售房差价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此前的政策大都是按房价总额的1%计征。3月底,北京等地的新国五条细则集中出台,“20%个税”成为刚性原则。逃税生意满街兜售,成为某些房产中介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



  

    通常购房者需要支付应税总额的60%作为酬劳,由那些有门路的房产经纪人牵线,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逃税:



  

    一是找地税或房管系统内部的“熟人”,修改契税票或房产证的填发日期,使交易记录不满5年的待售房产变成满5年的,从而规避营业税(按照北京市目前的征税规则,营业税按房屋成交价的5%计征)。



  

    二是连伪造证件环节都省略,直接通过中间人与地税部门“内勾外联”,在交税窗口临时“划几个勾”,在系统的纳税表格上“是否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一栏直接勾选“是”,并在“住房使用时间”一栏直接勾选“5年(含)以上”。这样一来,不需交纳营业税和个税,买方交纳契税后直接打出契税票,就可拿着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将一些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二手房,临时勾选成“免税房源”,蒙混过关。



  

    三就是通过某些自称与地税系统“有关系”的假发票公司,开具伪造的二手房完税凭证,通过房产过户人员的“检查”,逃避高额的应缴税金。



  

    通过以上三种黑市操作,如果万事大吉的话,购房者通常能省掉40%的应缴税额。
    上述三种逃税方法,购房者需要为中介或者假发票开具者提供数额不菲的中间服务费。这部分服务费没有任何收据,一旦被查,购房者经济损失巨大。接受记者采访的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房产部律师认为,上述做法一旦败露,买卖双方还有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税收征管法》第63条明确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律师指出,《刑法》规定,逃税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买卖双方和中介等相关人员如果触犯刑法,必受法律制裁。


·结婚十年后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在我国是怎样的?
    夫妻结婚之后通常情况下的财产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之后需要对这部分的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风格,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了解一下结婚十年后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结婚十年后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在我国是怎样的? 夫...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

·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员?
    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

·死亡工伤认定后待遇申请是否需要进行
    死亡工伤认定后待遇申请是否需要进行 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A,女,××岁,×族,××省××县人,××省××县××厂工人,现住××省××县××路××号...

·现在离婚抚养费判多少?
    社会离婚率逐步增高,但是离婚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不幸的,对于孩子来说更为不幸,为了减轻对家庭对孩子的伤害,夫妻双方应该处理好各种问题,不仅包括财产分配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现在离婚抚养费判多少?让我们为您解答。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经济纠纷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

·过失爆炸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过失爆炸罪的起刑点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依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据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多重买卖合同如何履行及侵权的认定
        一、多重买卖合同怎么履行
    
      1、多重买卖合同的各个买卖合同均尚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可以自由选择某一买受人履行合同的交...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