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吗?ʦ绰13951899110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吗?
λãҳ  »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吗?

www.nj48.com Ͼͬʦ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针对“其他方式的承包”,该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权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项规定实际上是针对上述“四荒”地做出的,并不包含耕地,对于耕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现有立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赋予公民对耕地承包的继承权,会出现以下导致农村耕地承包合同履行失控,日益减少的农村耕地变得更加紧张,耕地承包合同失去原有的本质和意义,挫伤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等不利影响。譬如继承人系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户,如果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额明显多于其他村民,有违公平原则。再如继承人系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如果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由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耕种,出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争田夺地的混乱局面。这有违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收益权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享有的性质,而且侵犯了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利益。
  有人认为《物权法》明确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为用益物权,既然是物权,那么作为财产权的用益物权可以继承,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可以继承的。其实,以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用益物权是农户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通过合同方式、无偿取得的一种财产权。因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限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享有,这种财产权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因此,它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我国土地承包法对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未予支持,而确定了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模式。家庭成员对于土地承包权在性质上是财产的共有关系,即用益物权的共有。因此,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所谓承包土地“生不添,死不去”。若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下,因为耕地不属于该户的私有财产,其承包经营权不允许继承,该承包经营合同因“户”这一主体消亡而终止,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另行发包,或严格用于解决农村新增人口的生活用地矛盾。只是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回耕地时应当将土地上的收益抵偿给继承人。
  综合上文所述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吗的答案并是不唯一的。具体要看该土地承包经营是属于哪种承包经营方式。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四荒”地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但耕地能否继承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而当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话,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允许继承人进行继承的。如果您还想更为清楚全面的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可以找我们的律师们为您答疑解惑哦。
  
  
  

兄妹房产继承纠纷如何解决?
    兄妹房产继承纠纷如何解决?兄妹房产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并且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继承父母房产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

买房的时候,最重要的费用也就是房屋的对价,此时支付给卖方房款
    买房的时候,最重要的费用也就是房屋的对价,此时支付给卖方房款之后,卖方才会积极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样购房者才可以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除了房款之外,还需要购房者交付其他一些费用。那究竟买房子除了首付还需要交什么钱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买房子除了首付还需要交什么钱 ...

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非常常见,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就是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不是一个绝对化的标准。是依据事故发生时间、该地域的平均收入水平有相应的调整。所以,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是根据地方特请做的特殊约定。那么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呢,将对此作出详细的解释。 ...

个人之间借款无借条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个人之间借款无借条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一、个人之间借款无借条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可以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起诉状后起诉即可。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政府真是政策频出,先从地方政府广州首先提出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政府真是政策频出,先从地方政府广州首先提出租售同权的含义和政策,接着国家又开展了租售同权的十二个试点城市。杭州就是其中之一。虽然目前还没有完全落实,但是您对此已经是议论纷纷,而最受人关注的点有一个,那就是,杭州租售同权对房价有影响吗? 一、租售同权 17日广...

劳动者工伤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者工伤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大体需要经过以下几程序: (一)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该如何分配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房产怎么处理?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

国家赔偿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年国家赔偿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国家赔偿金新标准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25.85元。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刑法对拐卖儿童有死刑吗?
    刑法对拐卖儿童有死刑吗?拐卖儿童是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拐卖儿童罪死刑的情形有几种(一)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在拐卖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凡符合法定特征的,都要认定为首要分子。根据本法第26...

关联公司用借款合同转移资金损害第三人权益,虽经调解书确认仍应撤销
    关联公司之间签订“借款合同”,只是一方将资金转移给另一方使用的路径和方式,可认定双方并不存在真实的借款合意。该“借款债权”虽经人民法院调解书确认,遭受权益侵害的第三人,仍可依法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此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撤销此类民事调解书,以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