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是行政复议?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是行政复议?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是行政复议?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其特征主要有: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性质如下:
    1、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2、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3、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行政救济包括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起诉离婚需要这什么手续
    在现实生活中,其实很多夫妻在决定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不想进行离婚的。但是很多情况下,当事人不会与对方进行协商,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也应当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决,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需要这什么手续? 一、起诉离婚需要这...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有用吗?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有用吗? 一、什么是高利贷? 校园高利贷也是民间高利贷的一种表现形式。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上班10天辞职有工资吗
    上班半个月,辞职后也是有工资的,工资根据工作天数来确定应发工资额。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一、在单位上班合同到期未续签应该怎么办?
    一、在单位上班合同到期未续签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只能是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你就按正常的离职手续办理就可以了。每家公司的办理方式都不太一样,你可以向你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去咨询。 按新的《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公司应支付你N个月的补偿金,其中N为你在公司服务的...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一、发布征地通告。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安置途径及征地用途。 二、征询村民意见。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就征地内容征询村集体...

·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包括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包括什么?一、劳动仲裁员 1、是指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担任审理和裁决工作的人员,相当于劳动仲裁委的法官。 2、劳动仲裁员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全职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兼职由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律师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参与劳动仲裁委的日常案...

·保证人担保借款合同样本
    保证人担保借款合同样本 在担保法律关系中,以人作为担保主体的就属于保证人担保。对于保证人担保,需要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签订担保合同。在保证人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以及保证的具体事项。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保证担保合同范本的内容。 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

·环保申请书的格式是怎么样的?
    环保申请书的格式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国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我们越来越重视环保了,近几年环保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比如说最著名的就是光盘行动了,小到几岁的小朋友都知道光盘行动了,可以看得出国家对环保方面还是宣传的很到位的,那么环保申请书应该怎么样来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

·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都有哪些
    劳动关系不是自动建立的,这也需要在满足了规定条件之后,才能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都有哪些呢?现实中,很多人无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究竟这二者又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今我国的房价是普遍偏高的,人们购买一套房产本身就不容易了,因此要是夫妻说到离婚的话,那此时双方对共同房产的争夺也是比较激烈的,此时若主张分割共同房产,首先要作出认定才行。那么到底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