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商标变更证明的知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关于商标变更证明的知识
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商标变更证明的知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关于商标变更证明的知识注册商标变更证明变更核准通知书只是证明已经向商标局提交了申请,变更证明是商标变更申请各种文件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确定了所有权商标注册途径:一是,直接提交向北京国家商标总局提交申请申请规费1000 二是,委托代理机构帮你办理申请规费1000+代理费600 注册商标所需资料:
   一、个人注册
  提供个体执照跟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注册,提供公司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年半左右可以拿到注册证,使用期限是10年
  1、如果你的营业执照已经变更好了,就带着你的营业执照原件去就行了。如果不方便带原件,就带上一张盖有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就行了。 2、你需要带上《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和办理人的身份证。3、格式大概如下,但最好你自己上商标局下载完整的书式,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书式四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申请人名称(中文):(英文): 申请人地址(中文):(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否邮政编码: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类别: 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不知道你要变更什么项目?是申请人/注册人名义还是地址。
   二、变更名义:注册人是企业的
  1、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时用) 2、申请书 3、工商局的企业管理档案科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4、企业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变更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变更地址: 1、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时用) 2、申请书 3、企业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变更代理人
  1、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时用)
  2、申请书
  3、工商局的企业管理档案科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面的文章主要是讲解商标变更证明 的有关知识。综上所诉,在我国,注册商标变更证明是证明已经向我国国家注册商标局提请了关于自主注册商标变更的申请。商标变更申请人要想申请各类申请文件符合商标法的法律规定从而确定所有权归属于商标变更申请人。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常识,欢迎您直接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满意的答案。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什么?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可以行使抗辩权,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的权益,我们国家所规定的合同的抗辩权是非常的重要的,比如说在顺序履行抗辩权当中应当是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完毕之后再由后履行的一方进行履行。二、具体规定是什么?在全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买房前:
    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行贿罪的性贿赂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行贿罪的性贿赂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马路上发生车祸的几率也远大于从前,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马路上发生车祸的几率也远大于从前,车祸发生后就需要由交警部门认定到底是谁的责任,可是这认定交通事故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呢?要是不尽快的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的话,那么就无法顺利的对事故做出处理。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认定交通事故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交...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费谁来负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费谁来负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

·一、交通事故运营车赔偿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运营车赔偿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

·拘留又去看守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拘留又去看守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拘留又去看守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此时有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行为,需要对此进行其他的强制措施。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

·抢注商标纠纷处理方式有什么?
    抢注商标纠纷处理方式有什么?如果商标正在公告期的,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商标异议无效并商标被注册成功的话,企业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为对于恶意注册的,商标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的。1、行...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措施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一、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