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 另行制定。
  以上就是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其实,很多农民在自己的土地被征收过程中,自己的利益是不能得到保障的。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土地被征收到底有多少补偿或者怎样的补偿。希望通过此篇文章能对更多的人有帮助。如果您遇到的这样的问题,可以咨询解决相关的问题。
  
  
  

·老公出轨提出离婚需要赔偿额吗?
    老公出轨提出离婚需要赔偿额吗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并且属于法定情况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所以,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而出轨是对另一方的不忠诚,属于过错,因此,无过错方就会主张离婚赔偿。不过,这时候要先确定可以主张离婚赔偿的情形。 按规定,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疾病,或者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造成劳动能力丧失的,属于工伤里面的伤残,对于伤残,我国有相关的机关鉴定,我国法律也对伤残的级别做出了规定。那么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2018年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过户土地使用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过户土地使用证的手续是怎样的?个人使用国有土地进行生产建设之前,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拿到土地,并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后期计划有变,个人可以将闲置的土地转让,这涉及到物权的转移,双方签署好土地转让合同后,要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那么,过户土地使用证的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

·并购重组公募债券是什么意思,它的相关规定又是什么
    并购重组公募债券是什么意思,它的相关规定又是什么 (一)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

·河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国土国土面积广阔,土地资源丰富。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有时会需要征收土地推荐现代化进程。为了加强征地的管理,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运行,以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土地使用者提供征地补偿。那么河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标准是什么呢? 一、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工程被多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所有转包人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项目被多次转包时,实际施工人要求与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并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了中天公司,中天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了汪国民,后汪国民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了张支友进行施工。 二、后张支友与汪国民就工程结算发生争议,故诉至法院...

·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
    在生活中,有很多的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不注意查询房屋的产权问题,也不注意房屋是否有抵押等这些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问题,结果导致自己购买的房屋被依法查封。那对于买方来说若其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呢?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 如果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公司注册是需要注册资金的,而且有的公司注册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当然,办理公司注册是需要时间和流程的,那么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 货币很快15个工作日左右就好,如果...

·土地使用权最新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最新规定是什么?在我国人民只有土地使用权,而且是有使用年限规定的,土地用途类型不同有不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有四十年到四十年不等,那么具体是怎样的,土地使用权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可以一起来看一看! 一、土地使用年限新规定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