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见证书的要求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见证书的要求
您的位置:首页  »  
 

律师见证书的要求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见证书,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请求,依法对自己亲身所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律师见证业务是近几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型律师业务之一,例如,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与我国公司、企业签订重大企业签订重大的经济、贸易、技术、文化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常常邀请律师给予见证。律师见证的意义在于,不但能够促使当事人认真、严肃地对待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增加其责任感,从而保证双方建立的法律关系的合法性、稳定性,而且有利于执行。如果事后一旦发生纠纷,见证律师就可以为人民法院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



  

律师见证的范围大致包括:客观上的法律事实、无争议的事实、法律行为、法律文书。律师见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1.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实施特定的法律行为时,接受聘请的见证律师必须亲临现场,目睹监督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2.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可信,有关文书的内容是否合法;
3.审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资格, 是法人的,应当查明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委托代理人委托签约的,应查明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经过审查,见证律师认为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够完备,应要求当事人进行补充,对见证事项有疑问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出说明。经补充和说明,仍不符合见证要求的,律师不宜制作见证书。



  

一、本文书的制作要点
(一)首部
1.标题,写明“律师见证书”。
2.文书编号,写在标题的右下方,依年度、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的简称、文书简称以及编号的顺序排列。
3.委托见证人的情况。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作单位和职务、住所等情况;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全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委托见证人不只一人的,应分别情况,按顺序逐一书写。为了表明委托见证人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可以在他们各自姓名或法人、其他组织全称之后加括号子以注明。委托见证人如有代理人,应在紧接该委托见证人的下一行(委托见证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在紧接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下行一行),写出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所以及与该委托见证人的关系。



  

(二)正文



  

1.见证事项,即指委托见证人就何事请求律师见证,要写得简明扼要。



  

2.见证过程,要概述从接受委托到如何办好见证的全过程,着重说明律师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确认见证事项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做了哪些工作,从而可以顺理成章地过渡到见证结论。篇幅不宜过长,表述要力求全面。例如一件分房协议见证过程是这样写的:“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于??? 年??? 月 日接受上列委托见证人的委托,指派律师   、   办理此项见证。经查阅委托见证人身份证件,审阅了分房协议书全文以及该房屋产权凭证,并与委托见证人分别进行了谈话,根据查核情况,特作如下见证:……”。见证过程和见证结论可以合并写,也可以分开写。如果委托见证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或有疑义,“见证过程”栏内对律师进行调查的情况也要有所交待。



  

3.见证结论,是律师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自己亲临见证现场所目睹的当事人所办的法律行为和所审查的材料,明确其是否符合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标准的法律评语。是见证书的核心,既要写明委托见证人的主体资格符合要求,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又要写明见证事项真实合法。见证结论要求写得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可以与见证事项的法律依据合在一起写,也可以分开写。如下面一件自书遗嘱见证书的见证结论就是和法律依据合并写的:“兹证明顾  在书立自书遗嘱时神智正常,思维敏捷,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该遗嘱系由顾xx亲笔书写,在见证律师面前签名盖章,并注明书立遗嘱的年、月、 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4.法律依据, 主要在于说明见证事项的合法性,以自书遗嘱的见证书为例,一般的写法是:“经查,委托见证人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制作正文时,除见证事项一栏要单独列出(与委托见证人相同)外,见证过程、见证结论和法律依据三项不必列出小标题。这三项虽然可视具体情况合写或分段写,但要做到互相吻合,使整个正文部分形成有机的统一体。



  

(三)尾部
参加见证活动的委托人在见证书上签名,见证律师签名并加,盖所在的事务印章,以示负责。
二、格式:
律师见证书            
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_______委托进行________事项见证。
见证律师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______________ 文件。
兹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一、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入职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吗?
    入职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吗1,应当向新单位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2,原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3,《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

·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有哪些
    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有哪些? 一、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一)基本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构筑物工程等。 2、凡在本省境内承建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及各责任主体单位,不论其隶属关系、资质等级,均应执行本规定。原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3月6日发布2007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3月6日发布2007年5月1日实施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16180-2006);其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12月1日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 对于工...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不同类型的合同原件存档是否一样 ?
    不同类型的合同原件存档是否一样 ?一、合同原件怎么存档 一般的个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应妥善保存,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避免水泡虫咬及其他人员轻易看到。 而作为企业,做好公司合同管理及合同台账整理,是法务的基本功底之一,也是法务做好企业风险控制的一项重要的手段。 首先,合同的管...

·工伤鉴定时效超过一年该怎么办?
    当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自身受伤的时候,这种伤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的,然后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了。但是,工伤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那就是一年。那么,工伤鉴定时效超过一年该怎么办呢?接下来随我们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工伤认定:因确认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时效怎么办?...

·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七条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几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几年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2.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

·猥亵儿童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中的好多犯罪活动的犯罪对象都是我国的未成年人,比如说拐卖未成年人。近年来,各地猥亵儿童案件频发,给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了无法磨灭的伤害。更为严重的就是由于大多数儿童对此没有认识,导致很难发现行为人的这种罪行。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猥亵儿童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猥亵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