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军人离婚怎样选择起诉法院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军人离婚怎样选择起诉法院
您的位置:首页  »  
 

军人离婚怎样选择起诉法院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多数情况下,需要与现役军人离婚的,此时多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即需要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此时究竟应该如何选择起诉法院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一、军人离婚如何选择起诉法院军婚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选择,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很多人以为会由部队的内部法院处理,即认为是由军事法院审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无论一方还是双方是军人,都是由地方法院来审理的,军事法院是无权处理的。具体的情形包括:1、男方与女方系夫妻,男方为非军人,男方的户籍在A地,女方是现役军人,且女方为非文职军人,在B地工作,若现男方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A地的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2、男方与女方系夫妻,男方为非军人,男方的户籍在A地,女方是现役军人,且女方为文职军人,在B地工作,若现男方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B地的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3、男方与女方系夫妻,男方与女方都是现役军人,男方在A地工作,女方在B地工作,若现男方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B地的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二、起诉离婚时要注意什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起诉离婚时,必须完备下列手续:1、原、被告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住址;2、要求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可按下列要点陈述)(1)如以前曾提出过离婚诉讼的,应写明何时起诉于何法院?何时处理结束的,处理结 果如何?如有书面结论的,应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复印件。(2)诉状须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诉状内容不得有谩骂和侮辱对方的言辞,更改处应加盖印章(签字)。(3)何时何地相识恋爱?何时在何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何时起共同生活?住在何处?生育子女,包括现有子女的姓名、年龄、生活、学习或工作情况。(4)婚后夫妻感情发展变化情况?引起离婚的主要原因及事实依据?双方的经济收入,
  有无债仅、债务?夫妻关系的现状?是否进行过离婚协商,夫妻有无和好的可能?等等。3、请求事项,包括离婚要求、受抚养子女的姓名、年龄、由何方抚养及抚养费分担的具体金额,对家庭财产的分割意见并离婚后住房安排的意见等。不管是怎样的离婚,只要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话,则当事人就要先选择起诉法院,否则的话自己的案件都不会得到受理,那么也就不会做出相应的判决,最终也是无法到达自己离婚的目的。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只是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类型,不会构成诈骗的。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

·一、老人生前取出的钱算遗产吗?
    一、老人生前取出的钱算遗产吗?法律上的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将钱款取出,但...

·劳动纠纷起诉到法院要准备什么资料?
    首先我们来看看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起诉状(列明原被告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一式三份;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劳动仲裁裁决书一份;   4、与诉讼相关的其他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在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这是由公安部制定的部门规章,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至今仍然适用。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具体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

·违约金比例该怎么约定比较合适
    违约金比例该怎么约定比较合适虽然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比例做出了最高的限制,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在这个范围内也是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比例的。那此时违约金比例该怎么约定比较合适?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违约金比例该怎么约定比较合适 根...

·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是怎么确定的
    很多时候,在涉及到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或补偿的情况下,要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进行计算。这就要求先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接下来,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是怎么确定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即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经...

·购房者该怎么挑选商品房
    购房者该怎么挑选商品房 一、首先要关注楼盘价格。 楼盘的价格反映了楼盘的实力,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房子当然好,但是有些开发商为了加速资金周转,不惜偷工减料降低成本价甚至为了价格不顾房屋结构安全。购房者一定要裁量双眼,不要被低价所迷惑,综合实力强的楼盘绝对会卖出好价钱。您可以根...

·职工医疗期满后未到岗,用人单位能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只有满足4个条件,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一是劳动者已经过了医疗期;二是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三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另行安排了工作,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四是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

·深圳租房的中介费怎么收取?
    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一直都是年轻人向往的地方,不仅仅是因为他繁华的城市发展,更多的是因为众多的个人发展机遇。从外地到这些一线城市打工的人们,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在大城市的住宿问题,初来乍到,很少有人一开始就能买上一线城市的房子,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这时就会涉及到租房的中介费。我国各...

·合同违约金有哪几类?
    合同违约金有哪几类? 一、违约金有哪几类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1、法定违约金。 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 (2...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