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一定就是一帆风顺的,此时要是遇到经营困难的话,就有可能进行经济性裁员。此时毕竟是涉及到劳动者利益的事情,因此我国法律中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到底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才可以裁员。《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补充增加了三种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
  (一)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二)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为了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衔接,《劳动合同法》修正了《劳动法》中“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可以裁员”的规定,而规定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时可以裁员。
   二、经济性裁员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要是单位不满足这些条件,依然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则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进行裁员也是有流程要求,详细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中违约金的认定过高标准是什么?
     一、合同中违约金的认定过高标准是什么?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

·违约金比例该怎么约定比较合适
    违约金比例该怎么约定比较合适虽然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比例做出了最高的限制,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在这个范围内也是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比例的。那此时违约金比例该怎么约定比较合适?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违约金比例该怎么约定比较合适 根...

·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处罚?
    挪用公款,公款,自然该行为人是在单位工作的,或者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要看行为人是不是主观上想要还的,如果挪用公款用于赌博,超过了一定的时间,一般规定时间是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没有将金额补回去,那么就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处罚?一、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公司进行股权结构治理的时候,往往会将一部分股权进行转让,股权转让会引起法人变更。在股权转让手续结束后,公司会到工商部门办理法人变更登记。这时需要携带股权转让合同、公司营业执照和变更登记申请表。那么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通过...

·对于取保候审折抵拘役么?
    对于取保候审折抵拘役么? 一、对于取保候审折抵拘役么? 取保候审不是羁押,不能折抵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

·责任主次交强险怎么赔
    交通事故,双方为机动车,三七责任,保险的赔偿方式为: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伤残赔偿金等十一万;第二,超出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付全款,如今完全可以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然而此时也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首付之后,就剩余的房款向银行申请按揭。那现在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现在买房子首付要多少 在首套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的,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有下列情形...

·厦门市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市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市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 为规范省级土地储备项目征地搬迁安置补偿款和工作经费的管理,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项目...

·关于公司法技术投资需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关于公司法技术投资需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新公司法的出台已经过了好几个年头,技术投资热门而又复杂,仅凭条文难以解读其中的重要信息,投资需要注意什么,如何规避风险,如果做投资选择不了解这些,怎么能是一个合格可靠的投资人呢?那么本文关于公司法技术投资的一些方面做了详细的介绍。 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