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
您的位置:首页  »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拆迁补偿一定程度上的减少了因为拆迁造成经济损失,拆迁补偿是根据土地的性质决定的,并且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听取人民的意见,这样才能保证拆迁能够顺利的进行,那么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一、拆迁补偿的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叁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塬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叁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塬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3、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三、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拆迁厂房是有赔偿的。赔偿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很多,最方便的就是货币补偿,货币补偿要根据被拆迁房屋进行相应的估计,评估时要考虑到被拆迁房屋旁边的市场价格和房屋所有人的意见,然后再制定出相应的赔偿标准。拆迁补偿要经过规划管理部门的认可才能进行。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具体程序是什么?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具体程序是什么?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商品房买卖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带上有效证件(买方:身份证;卖方: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身份证)。如买方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持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

·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情形有哪些
    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的,实践中经常成为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此时,要想就房产进行分割的话,首先要确定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法律中有规定,夫妻离婚的,只能对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

·一、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合同合法吗?
    一、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合同合法吗?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

·医生签订长期合同如果毁约会怎样?
    医生签订长期合同如果毁约会怎样? 一、医生签订长期合同如果毁约会怎样? 医生签订长期合同如果毁约会面临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其中,违约金可分...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几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几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 在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原则上,我国采取国际通行的“折衷原则”。《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交通肇事犯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的规定,饮酒驾车判断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后,血液...

·恶意或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票据上的权利随票据而转移。原则上,持有票据的即可享有票据上的权利。然而,绝对地遵循这一规则,有悖诚实信用原则,交易安全也因此受到损害。因此,各国法律又规定,票据转让过程中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重大过失的,不享有票据权利。比如,《日内瓦汇票本票统一公约》第16条第2款规定:“任何人,...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独生子女能继承父母的遗产,不论是通过法定继承还是是遗嘱继承,都是可以进行继承。虽然房产是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但是若是在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形下就去世,此时有可能会导致即使是独生子女都无法继承此部分的财产,而是需要按照顺序继承。二、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