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转让股权涉及税费有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转让股权涉及税费有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转让股权涉及税费有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转让股权涉及税费有什么?
  
  公司股东行使股权最普遍的形式之一就是股权转让,公司股权转让更加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成功的公司股权转让对企业来说意义非常大,同时公司股权转让也需要缴税,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税费比较多,下面我们详细为您讲解一下,公司转让股权的流程和公司转让股权涉及税费。
  
  一、公司股权转让流程
  
  1、 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2、 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个严格的法律要求,直接影响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
  
  3、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实务中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比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但这两个步骤毕竟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因此需要单独列出。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二、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
  
  1、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3、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4、股权转让双方都要按照实际成交额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在签订了转让合同之后,双方去企业驻地地方税务局缴纳,凭完税证去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5、股东出让股权,一般来讲公司权益没有变化,企业一般不用缴纳所得税。
  
  公司转让股权涉及税费项目比较多,您可以在进行公司股权转让时到税务部门咨询清楚,我们的公民和企业都应该依法纳税,因此公司股权转让也应该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应该交的税,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您可以参考上文介绍的流程,股权转让最重要的是需要经过超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后,才能进行股权转让。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

·夫妻个人账号还款时要注意什么
    如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银行办理多张银行卡,每张银行卡都有固定的卡号,而且日后当我们需要从银行借贷或者还款时银行都可以从所办理的卡中扣除。但是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办理的银行卡,那么这张卡就属于双方共同账号,而现实中在进行还贷的时候,有时是用个人账号还的,此时需要注意哪些问...

·在哪里可以查到公司股东的占股比例?
    在哪里可以查到公司股东的占股比例? 一、在哪里可以查到公司股东的占股比例? 第一种:网络查询:点击各省市的链接直接进入各地工商局网站-->企业查询-->输入营业执照号码查询;一般只能验证企业的真实性,了解企业基本信息。 第二种:电话查询:当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房屋毁约合同怎么签赔偿协议
    房屋毁约合同怎么签赔偿协议?违约赔偿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1、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 元,于年 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2、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

·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员工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等。所以对于受伤的员工来说,工伤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工伤认定,自然的是需要被认定为工伤的,所以应该具备一些被认定为工伤的依据。那么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一、工伤...

·未成年人再犯不宜成立累犯
    我国现行累犯制度,从罪行条件、时间条件、刑度条件、主观条件等方面来限定累犯的范围,并未对累犯的适格主体作特殊要求,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构成累犯,不但从重处罚,而且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笔者认为,这与立法原意相去甚远,也与刑法所体现出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整体精神相违背。

·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
    问题1 养子女归还后的问题
     我于8年前,收养一好友的儿子,那时由于我好友刚去世而其妻子一人要带着一个2岁大的儿子和5岁大的女 儿有...

·有谅解书诈骗才能取保候审吗
    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即可。受害人的谅解很重要,属于直接影响到对罪犯的判罪量刑的一个方面,说明犯罪的社会后果和影响小了。由于该案犯能主动自首,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还赃款,并得到受害人谅解,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两罪均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且剥夺方法基本相同,即以绑架、拘禁形式进行,行为中也可以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但两罪也存在一定区别:
      (1)犯罪目的不同。非法拘禁罪的目的是为了索要自己的财物,...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