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一、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设立该排除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管理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交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交通部的具体行政行为。
  提出行政复议的时间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二、不服交通行政复议怎么办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必须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交通行政复议机构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和《答复通知书》,被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提供答复书和相关证据。复议机关进行书面审理,在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送达《交通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提起诉讼。如果没有行政复议前置的,当事人也可以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进入诉讼。当事人如果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在判决书收到之日次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要是当事人不服交通行政处罚的话,此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需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要求不同,这是需要重点注意的。当然,不管是复议还是诉讼,此时都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证据才行。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一、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在疫情期间普通的劳动者是有权拒绝加班的,但如果工作是跟防疫相关的,类似于生产口罩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员工应该配合企业提出来的加班的要求,还有就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在这种情况下除了配合加班,别无选择,这时候单位也...

·拾得遗失物拒绝返还怎么办
    拾得遗失物拒绝返还怎么办以及相关处罚 丢东西在现代生活中并不少见,尤其是丢手机丢钱包这类事情在生活中屡屡发生。虽然我们一直提倡“路不拾遗”的民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一直存在有的人在捡到别人丢失的东西之后却拒不偿还的情况。那么,拾得遗失物拒绝返还怎么办以及相关处罚。下面就由律师我们...

·辽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辽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税收是我们国家和政府取得收入的最基本的方式。通过税收不仅可以调节控制经济,还能作为政府支出,进行各种公共建设等政府服务。房产税便是国家税收的一种类型。最近,有人问我们,辽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包括哪些?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

·闯红灯罚款多少,哪些情况不会被处罚?
    闯红灯罚款多少,哪些情况不会被处罚?一、闯红灯罚款多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红灯亮时是禁止车辆通行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闯红灯的,扣6分,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当地公证处。如果想进行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若双方没有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通常会拖长公证的时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

·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包括哪些?
    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包括哪些?一、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包括哪些 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应填写完整并尽量充实。送达地址确认书应填写当事人(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内容,还要由当事人签名确认。如填写不完整,可能造成送达时无法邮寄等障碍。如有可能,送达地址确认书还可附上当事人的传...

·无效劳动合同的责任怎么承担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过您也要注意,虽然劳动合同签订了,但也不一定都是有效的。通常在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这时无效劳动合同的责任怎么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责任怎么承担 ...

·三年前商标侵权工商有权利处罚吗
    一,三年前商标侵权工商有权利处罚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如果是三年前已经结束了的商标侵权...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

·用人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二、用人单位能扣工资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