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费内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二、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0)28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洛川县国土资源局经对村民小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土地补偿费15000元/亩,安置补助费30000元/亩,合计每亩45000元。
  2、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兑付标准执行。
  3、青苗补偿标准:每亩500元。
  4、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5、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
  6、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的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0年3月13日前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洛川县国土资源局或东上官国土资源所。
  7、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洛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一般征收土地的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陕西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亦如此。根据上文中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可以看出陕西省洛川县一亩土地的补偿费用为15000元。其他的补偿,包括地面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和安置费用等,我们也讲述的很仔细。如果您有异议,也不影响赔偿方案实施的。但是是可以委托我们律师进行维权的。
  
  
  

·没有借条能打官司么?
    没有借条能打官司么? 在民间借贷中,借条作为证据是很重要的,因此就给一些人造成了误解,认为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没有书面借条的,那么就不能到法院打官司。那到底当事人没有借条能打官司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有借条能打官司么?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

·一、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虚开普通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虚开普通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在许多城市的长途汽车站、火车站,以及一些市中心较为繁华的地段,经常会有些人鬼鬼祟祟地低声询问路人要不要发票,有些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喜欢占小便宜的职工也把开假发票、偷开、多开发票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那么,虚开普通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一、虚开...

·回迁房能贷款吗,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哪些东西?
    现在有很多地方因为需要开发而被拆迁,拆迁后新的楼盘里会有一部分的回迁房,回迁房比普通的商品房价格便宜,吸引了很多普通工薪阶级的眼球,但是回迁房能像商品房买卖一样能贷款购买吗,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东西呢?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 一、回迁房能贷款吗?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

·我国劳动法可以强制周末加班吗?
    我国劳动法可以强制周末加班吗?不可以,公司强制员工周末加班不得请假是不合法的,劳动法规定不得强迫员工加班的。根据《劳动法》以及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

·刑事拘留律师多久可以会见一次
    看守所在收到律师辩护人的会见请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一、继续履行 1、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合同责任形式。其特征为: (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是个组织?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是个组织?我国公司法和民法总则规定了关于公司法人的相关内容,是我国处理此类案件的基本依据。可以说,公司法人的特点您都已清楚,可对其是否为组织比较困惑。那么,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是个组织?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公司法人的...

·如何对绑架未遂量刑处罚
    绑架也是一种很严重的暴力性犯罪,虽然行为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财物,但往往在实施绑架的过程中,为了压制被害人的反抗而采取一定的暴力手段,所以也是会给被害人的人身造成损伤的。但绑架的时候也可能出现未遂的情况,那一般怎么对绑架未遂量刑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如...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