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您的位置:首页  »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的内容
  
  一、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本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各发起人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丁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戊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戌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三、发起人的权利、义务
  
  1、发起人的权利
  
  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本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设监事一人。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发起人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认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本公司所指定的银行帐户。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五、发起人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六、本协议的解除
  
  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暴乱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2、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七、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起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起诉,级别管辖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八、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一式六份,自发起人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如无相反证明,本协议首部列明的日期即为本协议签署的日期。
  
  九、其他
  
  1、本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
  
  2、未尽事宜,发起人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的作为推进本公司的设立工作。
  
  发起人甲(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乙(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起人丙(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丁(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起人戊(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戌(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的签订就标志着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此协议的意义重大,因此在编制该协议书时,各方应该仔细商讨,协商一致,对于协议的内容要求完善。该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规范公司高层领导的行为,促进公司的良好发展,利于公司筹集资金。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的相关信息。如若您还有疑问敬请咨询,将有专人为你解答。
  
  

·明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明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工程质量标准。但是有些人并不按照标准实施,甚至出现明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降低质量标准是违反规定和法律的,严重的也会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法律对于这样的降低工程质量行为也是会处罚,具体怎么处罚降低工...

·多付了赡养费,可以向其他赡养义务人追偿吗?
    1、目前赡养费诉讼存在的现实问题: 程序的复杂性与老人急需处理之间的冲突。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受理时不仅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在受理后,为了保障被告的权利,还要依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有的被告在外打工,拒绝回家领取法律文书或者下落不明,法院还要适用公告送达法律...

·离婚后多久可再登记结婚?
    离婚后多久可再登记结婚?离婚后第二天可再登记结婚,离婚判决书如果是二审法院作出的话就可以在第二天再领结婚证,但是如果是一审还不能确定有没有当事人反对或者有意见的情况下,最快也需要等待十六天,因为需要等待当事人是不是还会提出要求继续请求更高一级的法院作出令自己满意的判决。《民事诉讼...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过失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nb...

·诈骗罪从犯量刑是怎样
    一、诈骗罪从犯如何量刑 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对从犯予以从...

·合同违约双倍赔偿金怎么规定的
    合同违约双倍赔偿金怎么规定的在我们的日常经济生活中,往往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来约定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并使合同内容如期保质地履行。然而,当合同不能如约履行就会涉及到赔偿问题。一般的合同违约赔偿操作起来还比较简单,那么合同违约双倍赔偿金又是什么呢?为您做简要介绍。《民法典》对于违约金问题...

·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否存在?
    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否存在?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不存在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

·离婚两个小孩怎么抚养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租房未到期不退押金吗?
    租房未到期不退押金吗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但不排除合同规定范围内: 如果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明确规定,承租方有提前周期内通知出租方,将不算违约的情况,且承租方也在规定的周期通知了出租方不在租住出租方的房屋,那么出租方需要退还承租方押金。 但是如果,合同内没有规定以上的这项权...

·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必须登记吗
    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必须登记吗 一、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必须登记吗? 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的必须进行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