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村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程序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程序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程序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我国,房地产交易越来越密集,随之而来的关于房地产买卖的纠纷也日趋增多。其中,农村房屋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在流程和手续等方面又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更容易产生纠纷。那么,农村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呢,如何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后,就需要向国土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了。具体的过户手续如下
  
  1、 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2、 提交相关材料;
  
  
  3、 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 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 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
  
  
  6、 发证
  
  
  二、农村房产证过户程序及费用
  
  
  由于农村房屋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农村建房的宅基地是集体分配下来的。因此,农村房屋过户不需要像城市房屋过户一样缴纳各种土地税费。所以,农村房屋过户的费用也是极低的,只需工本费即可。具体的费用可以咨询当地乡或镇的国土所。
  
  
  (一)农村房产证过户流程
  
  
  农村居民在集体土地上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原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应注销后才能过户。
  
  
  (二)买卖房屋所需手续
  
  
  1、房屋所有权证齐全;
  
  
  2、买卖协议双方签字,村社签章;
  
  
  3、完税证明
  
  
  4、买卖双方为本经济合作社证明;
  
  
  5、收款收条
  
  
  税金缴纳情况各地不同,需要咨询你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
  
  
  (三)农村房产过户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2)民他字第8号复函中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应具备书面契约、中人证明等要件,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的地方还应依法办理该项手续。此项规定肯定了农村房屋买卖原则上不以所有权登记未生效要件,只要求办理登记手续时才以所有权登记为生效要件。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农村房产买卖即便未办产权过户,登记合同还是生效的。(前提是同一村集体组织经济成员) 。房产过户又称为所有权转移,所有权转移的种类又:买卖、赠与、继承。你要过户可以选择前两样。办理方法是:
  
  
  1、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到当地地税部门缴纳应缴税收
  
  
  3、到房地产维修基金部门办理维修资金转移登记或缴纳维修资金
  
  
  4、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于7个工作日内领取证件
  
  
  5、领取房产证后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国土过户登记。需要资料:卖方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屋权证等。卖方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如果是单独所有也没有隐形共有人的可一人办理。买方需要:身份证,如需要办理共有人同时提交共有人身份证。买方办理共同共有的提交请属关系证明。特别提醒:最好不要用赠与,因为赠与过户的房产虽然这次过户便宜,但是在二次交易时税费非常的高。
  
  上述就是我们为您收集的农村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的有关内容,在办理农村房屋买卖手续时一定要注意进行买卖的房屋有无房产证,城镇化后不少农村房屋也具备了房产证,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不要忘记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我们也建议您在办理农村房屋买卖手续时多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商标许可使用常见方式有哪些?
    商标许可使用常见方式有哪些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道路上开车行驶,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有时要报警处理,交警赶来后要对现场处理,把事故分为机动车之间的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等。那么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确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做出了相关解释。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
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苏高法发[199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1998]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国家股权可以转让吗
    可以。在国有股权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

·动迁房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不管是购买房屋还是房屋的什么变动,一般来说都是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合同的,这样的话后续处理起来会比较方便,出现问题也比较容易证实解决。动迁房买卖的情况在现在是比较常见的,但是由于一些情况的变动,就算是签订了协议合同也是可能会失效的。那动迁房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况呢? 动迁房买...

·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
    有的人为了能够工作挣钱,不惜到一些非法用工的单位打工。那要是在此期间不幸受伤的话,那么此时对于劳动者来讲,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呢?可能有些人觉得既然是非法用工,那么就不能按照工伤进行处理。到底是不是这样?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用工单位的工伤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

·法人章指什么 和公章的区别
    法人章指什么 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企业或公司都得有印章来代表企业的行为,否则您都不知道公布的信息是不是真的,签订合同时是否有效力。其中印章也是不止一种,其中有一种是法人章,有一种是公章。那么法人章指什么?法人章和公章又有什么区别。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一、法人章指...

·离婚有价证劵的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股票,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难以确定的话,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如果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

·医疗事故肠穿孔的司法鉴定可以要求赔偿吗?
    医疗事故肠穿孔的司法鉴定可以要求赔偿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

·土地使用证委托领取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委托领取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一、土地使用证代领授权书范本 委托人: _____ _____ ,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出生,现住 _____市,户籍地: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身份证号: ____...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