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病医保如何申请?哪些可以申请大病医保?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大病医保如何申请?哪些可以申请大病医保?
您的位置:首页  »  
 

大病医保如何申请?哪些可以申请大病医保?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机构和医疗制度也相对完善,人们对医疗机构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医疗保险则是国家对我们就医人员社会保障的一种,有了医疗保险我们在就医买药时都有报销,那么有关大病医保如何申请呢!相信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这个问题,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大病医保如何申请
  
  目前我国大病医保是不需要购买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都可以享受,只要患有大病,即可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即可。携带资料主要有:个人病例、住院发票、总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书、出院证等。
  
  二、目前我国大病医疗保险规定的大病
  
  1、恶性肿瘤 ;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
  
  13、双耳失聪 ;
  
  14、双目失明 ;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
  
  20、严重三度烧伤 ;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
  
  23、语言能力丧失 ;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
  
  26、终末期肺病 ;
  
  27、严重多发性硬化;
  
  28、严重冠心病;
  
  29、 原发性心肌病;
  
  30系统性红斑狼疮;
  
  31、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
  
  32、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
  
  33、严重克隆病;
  
  34、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
  
  35、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注:我国医疗保险处于不断完善中,大病种类将随各地医保医疗事业发展而有所不同,具体应咨询各地医保中心。
  
  现在我国大病医保是可以不购买,对于参加医保的患者都可以享有,只要我们患有大病,就可以向医疗保险中心提出申请。对于大病医保如何申请的问题,去医疗中心要携带的材料有个人病历,住院发票,总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证等相关资料就可以。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人公司是否可分割公司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人公司是否可分割公司财产? 公司股权属于共同财产,但公司的钱不等于股东的钱,一般不能直接分公司财产,只能每年分公司盈利或亏损,对公司承担连带的责任。 由于新《公司法》修订以前,我们国家法律不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性,因此很多公司是夫妻两个人一起用夫妻共同财产...

·签了离婚协议后是否可以反悔
    在协议离婚中自然离不开离婚协议书的签订,而这也是通过这种方式离婚时,当事人必须要作出的,否则会影响到离婚手续的办理。那一般在当事人签了离婚协议后是否可以反悔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签了离婚协议后是否可以反悔 1、要想了解签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需要了解离婚协议...

·滥伐林木罪应该归谁管辖,又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对于滥伐林木我们都知道这是一种犯罪行为,但是关于滥伐林木罪应该归谁管辖我们并不是很清楚。由于滥伐林木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是很多,所以很多人也会好奇滥伐林木罪是属于哪种犯罪类型的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滥伐林木罪归谁管辖 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

·机动车扣分标准是什么?
    机动车扣分标准是什么? 一、机动车扣分标准是什么? 扣1分: 1、 非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 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 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 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扣2分: 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

·一直不认罪开不开庭 ?
    在社会的发展过程当中,有些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违反了法律,这时候如果被司法机关抓捕之后,就会进行法院的审判以及定罪,那么可能会有些人问,如果“一直不认罪开不开庭?“,对于这个问题,本站我们即将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为: 1、开庭审理...

·一、融资租赁出租人解除合同有什么规定?
    一、融资租赁出租人解除合同有什么规定? 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所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与一般合同的解除相比有着更为严格的条件。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有类似“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或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对方书面同...

·现实中产生的房产纠纷是比较多的,而要是不能准确的处理这类纠纷
    现实中产生的房产纠纷是比较多的,而要是不能准确的处理这类纠纷的话,则就有可能给购房者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这显然是很不利的。不过现实中,很多人其实对解决房产纠纷的方式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解决房产纠纷的方式是怎样的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

·签订居间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签订居间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1、合同名称 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确为居间服务,则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要避免出现相混淆的内容(如委托代理服务等),同时合同名称最好也明确为居间合同。 2、居间服务的合法性 要分析所约定提供的居间服务是否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导致合同...

·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要点?
    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要点? 一、天津市技术合同登记条件有哪些? 1、注册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企事业单位。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由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提出认定登记申请。(合同卖方(乙方)进行登记) ...

·能不能跟本家叔叔的女儿结婚
    跟本家叔叔的女儿结婚不能登记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